中心處室
培訓處
主要職責
1.負責製訂國際國內培訓規劃和年度計劃;
2.負責國際國內培訓項目的實施與管理;
3.協助相關國際組織開展培訓工作;
4.負責製定和完善培訓相關管理製度;
5.負責培訓課程開發和培訓教材建設工作;
6.負責培訓效果評估、培訓成果總結和運用、培訓後續跟蹤回訪等工作;
7.負責協調落實中心服務鄉村振興和定點幫扶相關工作;
8.負責竹藤行業職業技能培訓相關工作;
9.完成中心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上一篇:沒有了!
下一篇:產業發展和資產管理處[ 10-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