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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穆東升副省長在海西州調研時要求 要從六個方麵加強生態建設工作

來源:國家林業局 作者:佚名 發布時間:2006年07月17日 閱讀: 字體:【】 【
      6月19日-24日,青海省穆東升副省長帶領省發改委、財政廳、農牧廳、林業局等有關部門負責同誌,深入海西州各市、縣、工委調研生態建設等工作。
     在調研過程中,穆東升副省長指出:海西州地處荒漠化地區,要高度重視和抓好生態建設工作。首先,要突出保護工作,使現有的生態不再遭受破壞。重點保護好格爾木胡楊林,加強可魯克湖等自然保護區建設。認真貫徹和執行《森林法》、《野生動物保護法》、《防沙治沙法》、《自然保護區條例》等法規,依法嚴格保護和建設生態環境。第二,生態建設要體現“以人為本”。造林綠化、防沙治沙要以城市、村鎮為重點。生態建設要搞投入少、效益好的低成本建設,造林方式要以旱作林業為主,樹種選擇要適地適樹、分類指導,城鎮綠化、庭院綠化、沙地治理要因地製宜地選擇不同的造林方式和樹種,樹種選擇要以當地適生的紅沙柳、白刺等鄉土樹種為主,要注意保護好沙漠邊緣的沙生植被。第三,要嚴禁汙染生態環境。要重視塑料包裝袋、工程建設中的廢棄品等汙染物對草原和荒漠生態係統破壞問題,教育農牧民群眾搞好草原衛生,保護好生態環境。第四,要讓農牧民用上潔淨的能源。太陽能、風能的利用,既是保護生態的好措施,又能解決群眾的實際問題,要重視節能、保溫等新型材料的應用,讓群眾在享受現代物質文明的同時,保護好生態環境。第五,要高度重視病蟲害防治工作,建立健全病蟲害監測和預防體係。第六,要教育和引導農牧民合理、科學地利用草場,嚴禁過牧行為,實現草場永續利用和畜牧業可持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