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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中國集體林權製度改革跟蹤觀察報告發布

來源:不詳 作者:國家林業局政府網 發布時間:2012年07月12日 閱讀: 字體:【】 【
中國綠色時報7月12日報道(記者  溫雅莉  劉澤英)  7月11日,華中師範大學中國農村林業改革發展研究基地在北京發布2011年中國集體林權製度改革跟蹤觀察報告。報告顯示,118個樣本村基本完成明晰產權、承包到戶的改革任務,各項強林惠林政策正在逐步落實,改革正在深化,“資源增長、農民增收、林區和諧”的改革目標正在逐步實現。
  該報告以全國12個省(市、區)的118個村莊所獲得的1050份有效問卷和專題調研訪談資料為研究基礎,對全國集體林改的狀態和成效進行了分析和評價。研究結果表明,在這次改革中,林農是林改的決策主體,八成多農戶參與了林改決策,且對林改政策滿意度高;近九成五的集體林地通過各種方式確權到戶,近七成農戶拿到林權證;林權糾紛調處率高,鄉村治理結構得到改善,林改的實施為創新農村社會管理提供了多種工作思路。
  報告顯示,通過林改,12個省(市、區)營林麵積增加,森林撫育得到加強,營林投入翻了一番,吸納勞動力特征明顯,平均每位樣本農戶3年來林業勞務投入達64.81天,近七成樣本農戶林業收入增加。隨著改革深入推進,集體林改對我國新農村生態文明建設發揮了明顯的促進作用,主要體現在提升了農民對集體林地林木生態價值的認識,促進了村落生態修複進程,促進了各地農村生態示範區建設進程等方麵。
  調查結果表示,有81.5%的樣本農戶在獲得林地承包經營權之後,對林地林木的生態價值有了更為清晰的認識,意識到森林產品相對於當地水土保持以及耕地保護的意義;而在沒有“分山到戶”之前,他們認為集體山林是“集體的”、是“大家的”?。問卷調查顯示,有75.3%的樣本農戶在種植林木時,會“認真考慮所種林木對於周邊耕地的影響”,為保護自己承包的山壟田耕地水源涵養,林地承包戶會種植一些利於水源涵養的本地樹種。此外,從主體改革進入深化改革的階段,林權抵押貸款、森林保險、林業合作組織建設等各種配套政策正在農戶中逐步實施,林改的成效將進一步顯現。
  報告針對林改過程中出現的問題提出了對策建議:一是建立綜合調處機製,解決曆史遺留林權糾紛問題;二是建立農民、集體、外來投資者、國家等多方的利益共享與多贏機製;三是進一步加大國家惠林強林政策支持力度;四是進一步推進林業管理體製改革。
  2009年,華中師範大學中國農村林業改革發展研究基地承擔了國家社科基金重大項目“中國集體林權製度改革”課題研究。2009年至2011年,項目首席專家華中師範大學中國農村研究院賀東航教授和項目主要合作者廈門大學公共事務學院朱冬亮教授分別組成兩個專題調查組,以林改政策的村莊實踐為考察重點,連續3年開展“中國林改村跟蹤觀察項目”調研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