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藤文化
“竹”,聖朝古權柄的象征
古時,朝廷遇事如任命重要官員,派遣使臣及調兵遣將等,需要某種具有權威性憑證物件,作為示信之具。竹具有給人的思想以深刻啟迪的獨特秉性,這種獨特的秉性早就為中華民族的先民所認識,並物化於現實生活中。因受中國竹文化的啟迪和影響,自先秦開始,古代帝王即用竹製“符”、“節”分別作為行使內外君權的憑信之物。符節的發明,廣泛用於政令、軍事、外交、通行、安全保衛各方麵。這是一種文明的標誌,同時符節的形製,也反映了古人的美學思想。
“符”,古時君王傳達命令、調兵遣將所用的憑征。初為竹製,多作成動物形,尤其常作虎形。唐詩人皎然《答蘇州韋應物郎中》詩中有“受辭分虎竹,萬裏臨江城”之句。後改銅製,故又稱“銅虎符”。上鐫文字,剖分為二,左片交將領,右片留國君。朝廷有事,遣使持半符至,外將複出半符勘合,以驗真偽,符合乃聽受之。戰國時有名的魏如姬竊魏安厘王虎符,交給信陵君解救趙國邯鄲之圍的故事,很能說明符的用法。唐張籍《送鄭尚書赴廣州》詩中有“聖朝選將持符節,內使宣時百辟聽”之句。這可以想見聖上賜符節時場麵是何等的威嚴。
漢代有“竹使符”,即朝廷頒發郡國守相的信符。右留京師,左與郡國。《集解》引“應劭:‘竹使符,皆以竹箭五枚,長五寸,鐫刻篆書,第一至第五。”’看來這“竹使符”的形製為箭狀。由於漢郡守受竹使符,後以符竹為郡守的典故,代指州郡長官。唐張九齡《登荊州城樓》詩中還提到:“自罷金門籍,來參竹使符。”
“節”即“旌節”。《漢宮儀》載:“以竹為之,柄長八尺,以犛牛尾為其眊三重。”這大約在一根1.8米長的竹柄上,束有三重用犛牛尾製成並染成紅色的節旄,作為飾物。外觀是很美麗的。它係君王所授,為使臣所持表示信守之物,亦即代表國家尊嚴和使臣使命的權杖。“節”是古代臣下受君主的委托或特殊的任命,居官守職的一種憑證和象征,故有“握節以死”之事。“節”最初是竹製節,故《說文解字•竹部》日:“節,竹約也。”後來到了漢武帝時期,節加黃旌。“節以毛為之,上下相垂,取象竹節,將令者持之以為信。”使臣出使國外,君主授予其“節”,以此作為憑信之物,代表國家的權威,旨在要求使臣像竹節一樣不屈不撓,不折不扣地執行君主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