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業信息
對外合作項目中心開展中外雙邊合作綜述
國家林業局對外合作中心(以下簡稱“中心”)2000年正式成立,至今已走過整整10周年的光輝曆程。10年來,在我國對外方針政策指導下,在局黨組的正確領導部署下,“中心”領導帶領全體幹部始終圍繞我國林業發展的中心任務積極開展對外合作與交流,以實際行動投身到林業六大工程和現代林業建設的偉大實踐中,取得了引人注目的成就。
雙邊合作是“中心”的一項重要工作,主要是組織開展與國外民間組織與機構的合作交流;負責爭取、執行和管理與國外民間組織、機構的合作項目;實施和管理政府間雙邊合作項目。我國林業雙邊合作10年,鑄就卓越成效。
請進派出工作進展順利。10年來,“中心”大力拓寬雙邊合作渠道,積極搭建海外林業技術人才引進平台,不斷拓展林業技術發展空間,協助國家林業局事業單位和直屬科研單位請進來華指導工作的外國專家達1182人次,派出管理幹部和技術人員赴國外考察、進修、培訓達2674人次。這些人才的引進和派出,有力地促進了我國林業重點行業和國家重點項目開展廣泛的國際交流與合作。
雙邊對外民間交流與合作實現突破。10年來,“中心”多措並舉,全方位、深層次、多領域地開展雙邊對外民間交流與合作。“中心”成立前,我國林業雙邊民間合作基本是一片空白;“中心”成立後,通過積極努力,先後與德國、芬蘭、瑞典、澳大利亞、美國、加拿大等國的民間組織和機構大力開展合作交流與技術探索,目前已經與美國國際紙業、瑞典農民聯合會、瑞典斯凱孚集團等15個民間機構和企業建立了良好的合作關係。
雙邊政府間合作項目順利實施。10年來,我國林業開展了多個雙邊合作項目,其中由“中心”直接執行的雙邊合作項目有3個:一是2003年實施的中德財政合作宣傳項目。該項目以總結表彰大會和研討會、出版畫冊、拍攝電視片、出版中英文論文集的形式,全麵總結了我國14個省(區、市)實施的20個中德財政合作造林項目10年來所探索出來的一整套造林經驗方法,以及已被實踐證明符合中國林業發展實際的成功經驗。這套方法已被我國當前正在實施的林業六大工程和其他林業項目所借鑒參考。項目執行期1年,德國政府為此投入40萬歐元,中方配套20%。二是2004年~2007年實施的中德技術合作“中國西部地區森林保護及可持續經營管理整體項目”。該項目是國家林業局為配合國家西部大開發戰略與德國政府合作的一個大型技術援助項目,采用了技術培訓、示範點建設和模式研究等方式,在製定西部地區林業政策、開展森林可持續經營、改善森林病蟲害預測預報係統和培訓防沙治沙技術4個方麵開展合作。德國政府為項目投入資金達500多萬歐元,折合人民幣為5000多萬元,項目建設達到了預期目標,取得了預期效果。三是2009年開始執行的“中國南方森林可持續經營框架項目”。根據近年來我國林業的快速發展,為加強國家政策層麵對項目實施的指導,進一步推廣並應用中德財政合作造林項目成果與做法,為我國林業發展中的新思路提供試點。經中德相關部門共同協商,將執行的24個中德財政合作造林項目按地域劃分整合為“中國南方森林可持續經營框架項目”及“中國北方荒漠化防治框架項目”。其中“南方框架項目”由“中心”具體負責執行。該項目的實施,將推動南方地區森林可持續經營模式的探索與實踐,為我國森林可持續經營的全麵發展提供重要的參考與借鑒。項目期為3年,德國政府為此投入資金30萬歐元,中方配套30%。
政府間合作不斷加強。10年來,“中心”管理的中外雙邊政府間財政合作造林項目和技術合作項目多達52個,受援金額達1.809億歐元,援助的國家有德國、荷蘭和澳大利亞等國。財政合作造林項目是以動員貧困農民參與植樹造林活動為主兼顧農村社會經濟持續綜合開發的發展型項目。項目以林業生產為載體,通過提供勞務費投入和營造高標準的經濟林用材林增加參與項目農民的近期和長遠收入,最大限度地促進項目區的經濟發展和改善當地的生存環境。這些項目在我國上世紀90年代初期林業六大工程尚未整合的情況下,對緩解當時國內林業建設資金嚴重短缺、推動項目區林業發展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促進作用。尤為重要的是,實施這些林業國際合作項目取得的成功經驗,已成為中國林業整體發展的一筆寶貴財富,正在被各項目省應用到實施國內林業項目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