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業信息
本溪縣成立林業合作經濟組織實現多贏
遼寧省本溪滿族自治縣是遼寧東部的重點林業縣。集體林權製度改革後,本溪縣鄉鎮林業站在推進林業專業合作社、林業專業協會等合作經濟組織建設方麵,充分發揮組織、指導、服務三大職能作用,促進全縣林業向“資源增長、農民增收、社會增效”的良性軌道發展,實現生態建設的多贏。
本溪滿族自治縣利用兩年時間,完成了集體林權製度主體改革,全縣5.1萬戶共16.9萬林農獲得了山林。提高林農經營水平、實現林業集約化經營、加快林農致富的步伐成為本溪縣的首要問題。縣林業局將促進林業合作經濟組織作為林業站的重點工作,多次召開會議,先後兩次組織林業站站長到江西、浙江等地考察學習林業合作經濟組織、林業協會的成功經驗。全縣在加快林業站體製改革的同時,采取一係列措施,大力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取得了較好效果。
周密製訂方案。林改後,結合本溪縣的實際特點,縣委、縣政府編製了《深入推進集體林權製度改革的實施意見》、《現代林業產業“五個一”工程規劃》等政策性文件,並將林業合作組織建設納入政府議事日程。各鄉鎮林業站根據實際情況,認真謀劃促進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的有效途徑,確定了以林業專業協會、林業合作社、非公有製林場為主體的林業合作經濟組織發展模式,並製定了林業合作經濟組織建設實施方案,為開展林業合作經濟組織建設打下了良好基礎。
加強組織引導。在組建林業合作經濟組織過程中,縣林業局及各鄉鎮林業站出人、出物、出資金,結合《現代林業“興林富民”村級森林經營方案》編製工作,在現代林業示範村、試點村,帶領村民代表、造林大戶、產業大戶外出考察學習林業合作社、林業專業協會的發展經驗,引導組建協會、合作社和家庭合作林場,促進了林業合作經濟組織的發展。
開展全方位服務。各鄉鎮林業站積極為農民合作社申辦者提供登記示範文本、示範章程、出資協議等,使農民專業合作社登記享受谘詢、受理、審批、核準、發照一站式服務。
本溪縣鄉鎮林業站推動全縣林業合作經濟組織蓬勃發展,極大地促進了當地林業的快速發展。
森林經營健康發展。5年來,全縣林業站組織指導完成造林綠化麵積累計達55萬畝,其中各類林業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為代表的非公有製造林占80%以上,平均每名技術人員指導森林經營總麵積達1萬餘畝。
資源保護得到加強。各鄉鎮林業站通過加強集體林區治安管理,在林業合作經濟組織組建兼職護林隊,使全縣集體林業案件發案率下降61%,實現了連續5年無森林火災、無重大毀林案件發生。在縣林業局統一指導下,林業站森林資源保護工作得到明顯加強。目前,全縣半專業撲火隊達到19支,機動撲火隊6支,撲火隊員700人以上,基本具備了撲滅較大森林火災的能力。
林業產業快速發展。包括林業合作經濟組織在內,全縣5年累計發展幹堅果經濟林、林地藥材等林業產業項目90多萬畝,其中林下參27多萬畝、山野菜9萬畝、以紅鬆為主的果材兼用林60多萬畝;建成各類示範園和標準園1000餘個、300畝以上綜合示範小區73個。2009年,全縣實現林業產值43.8億元,農民人均涉林收入達4560元,占農村人均純收入的比重提高到60%,林業社會貢獻率逐年提高。
截至目前,本溪縣各類林業合作經濟組織已經發展到165個,其中,林業專業協會35個、林業專業合作社130個,全縣入社社員2萬餘戶,農民經紀人隊伍達1200人,5個專業合作社先後被評為全縣示範專業合作社。據統計,本溪縣從組建專業合作社以來,實現林產品銷售總額7.8億多元,實現利潤800多萬元,全縣集體林業進入規模化、集約化、現代化的發展軌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