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現在的位置:首頁>林業信息>詳細內容

林業信息

《北京市義務植樹登記考核管理辦法》討論通過

來源:中國綠色時報 作者:佚名 發布時間:2010年02月24日 閱讀: 字體:【】 【

    《北京市義務植樹登記考核管理辦法》已於2月12日經首綠委第29次全體會議討論通過。《辦法》提出,全市義務植樹實行年度登記、考核製度,並明確了具體的考核折算標準。市民參與綠化活動,每投入1個工作日,抵頂3株植樹任務。購買碳彙、捐贈綠化基金、單位以資代勞人均出資60元(以上)的,均可抵頂當年植樹任務。

    1981年年12月13日,五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通過了《關於開展全民義務植樹運動的決議》,規定凡是條件具備的地方,年滿11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除老弱病殘者外,每人每年義務植樹3棵~5棵,或者完成相應勞動量的育苗、管護和其他綠化任務。

    據悉,義務植樹運動開展以來,首都義務植樹不斷被賦予新的內涵,激發新的活力,盡責形式日趨豐富。早在1983年,首綠辦郊區組就提出,撫育1棵野生樹按栽樹1棵計算。密雲縣綠化辦也規定,在荒山荒灘栽植1棵果樹抵頂3棵用材樹;在義務植樹責任區,撫育8棵現有樹木和野生樹抵頂1棵、1個護林工折合2棵、打防火道150平方米折合1棵義務植樹新植任務。

    與此同時,全市城鄉造紀念林、植紀念樹、包門前綠化、綠化美化創建、綠地認建認養、以資代勞、城鄉手拉手、購買碳彙等新的義務植樹盡責形式不斷湧現,身邊增綠、就地盡責理念日益受到推崇,但考核折算標準並不一致。各區(縣)的以資代勞盡責標準就有每棵樹折算5元、8元、12元、20元等不同標準。    全新推出的《義務植樹登記考核管理辦法》共有17條折算標準,全市統一。普通市民和盡責單位對照這一標準,就可以準確知道自己是否完成了當年的植樹任務。

    首都義務植樹考核折算標準如下:

    1.栽植喬木1株、容器苗10株、灌木2株、單排綠籬3米或綠籬3平方米、草坪地被3平方米,完成其中一項抵頂1株植樹任務;

    2.在平原認建林地15平方米、在山區認建林地6平方米、在城鎮認建綠地3平方米抵頂1株植樹任務;

    3.認養林地30平方米、綠地6平方米抵頂1株植樹任務;

    4.認養喬木3株抵頂1株植樹任務;

    5.認養古樹名木1株抵頂50株植樹任務;

    6.參加林木綠地養護管理,包括護林防火,對林木、綠地的澆水、施肥、修剪、除草、病蟲害防治及衛生保潔等管護勞動,每投入一個工作日抵頂3株植樹任務;

    7.撫育20株幼樹抵頂1株植樹任務;

    8.撫育1株野生樹抵頂1株植樹任務;

    9.按“一樹一庫”(坑長1米、寬0.6米~1米)撫育,每撫育8棵抵頂1株植樹任務;

    10.修林間道路10米(寬1米)抵頂1株植樹任務;

    11.打防火隔離帶20平方米抵頂1株植樹任務;

    12.參加綠化宣傳谘詢等其他綠化活動的,每投入一個工作日抵頂3株植樹任務;

    13.認建屋頂綠化1平方米抵頂3株植樹任務;

    14.單位節日擺花20株(盆)抵頂1株植樹任務;

    15.個人購買碳彙60元(以上)的,抵頂當年義務植樹任務;

    16.個人捐贈綠化基金60元(以上)的,抵頂當年義務植樹任務;

    17.單位出資委托相關專業綠化單位代其履行植樹義務,人均出資60元(以上)的,抵頂當年義務植樹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