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業信息
資源司(監督辦)高度重視司局動態信息提報工作
為貫徹落實局領導的指示,加強司辦宣傳工作,認真做好“司局動態”信息提報工作(以下簡稱“信息提報工作”),6月14日,資源司(監督辦)召開司長(主任)辦公會議,專題研究“司局動態”信息提報工作,研究通過了《資源司(監督辦)關於“司局動態”信息提報工作的規定》:
一、信息提報工作由司長(主任)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負責,綜合處歸口管理和對外報送工作。各處信息提報工作實行處長負責製,信息員具體承辦信息收集、整理和提交。
二、各處信息和司辦領導參加各處活動的信息由各處信息員編寫,經處長簽字後方可送交綜合處;司辦綜合信息和司辦領導參加局裏或全司辦集體活動的信息,由綜合處負責編寫和提報;黨支部、分工會的信息分別由黨支部和分工會負責提交。
三、信息提報必須及時、快捷,各處和黨支部、分工會的信息應在其相關工作或活動結束後的第一個星期二或星期四上午10:00以前交綜合處,由綜合處彙總、整理,司秘書或綜合處處長負責審核把關,經主管領導、司長(主任)審定後,於11:00之前報局辦公室。
四、提報的信息主要包括:
(一)貫徹黨中央、國務院和局黨組重要工作部署情況;
(二)落實國家領導人和國家林業局領導的重要指示、批示和講話情況;
(三)傳達學習、貫徹落實國家和國家林業局重要會議和文件精神情況;
(四)製定出台政策性文件,即發布的規章、規範性文件和規程、規範等;
(五)司辦召開的森林資源管理綜合性、專業性工作會議和專題研討會、座談會以及培訓班等各種會議情況;
(六)司辦重要工作安排部署和進展情況,以及取得的階段性成果和最終成果;
(七)司辦組織的重大調研活動及其成果;
(八)督辦重大破壞森林資源案件的情況及其結果;
(九)有關森林資源管理專項行動開展情況及其效果;
(十)其他認為需要上報的重要信息。
五、信息提報應做到內容準確,文字簡明,一事一報。每一條信息2—3行即可,格式如下:
資源司1月17日召開森林資源管理信息係統數據庫建設試點示範項目專家論證會。
資源司3月2—6日赴上海、江蘇等市就開展森林資源監督工作進行調研。
資源司4月17日召開會議,研究治理商業賄賂有關工作,通過《資源司(監督辦)關於治理商業賄賂專項工作實施方案》。
六、信息提報工作要作為處長和信息員的年終考核的一項指標。對各處報送和采用信息的情況,每半年要在司辦範圍內進行通報。
一、信息提報工作由司長(主任)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負責,綜合處歸口管理和對外報送工作。各處信息提報工作實行處長負責製,信息員具體承辦信息收集、整理和提交。
二、各處信息和司辦領導參加各處活動的信息由各處信息員編寫,經處長簽字後方可送交綜合處;司辦綜合信息和司辦領導參加局裏或全司辦集體活動的信息,由綜合處負責編寫和提報;黨支部、分工會的信息分別由黨支部和分工會負責提交。
三、信息提報必須及時、快捷,各處和黨支部、分工會的信息應在其相關工作或活動結束後的第一個星期二或星期四上午10:00以前交綜合處,由綜合處彙總、整理,司秘書或綜合處處長負責審核把關,經主管領導、司長(主任)審定後,於11:00之前報局辦公室。
四、提報的信息主要包括:
(一)貫徹黨中央、國務院和局黨組重要工作部署情況;
(二)落實國家領導人和國家林業局領導的重要指示、批示和講話情況;
(三)傳達學習、貫徹落實國家和國家林業局重要會議和文件精神情況;
(四)製定出台政策性文件,即發布的規章、規範性文件和規程、規範等;
(五)司辦召開的森林資源管理綜合性、專業性工作會議和專題研討會、座談會以及培訓班等各種會議情況;
(六)司辦重要工作安排部署和進展情況,以及取得的階段性成果和最終成果;
(七)司辦組織的重大調研活動及其成果;
(八)督辦重大破壞森林資源案件的情況及其結果;
(九)有關森林資源管理專項行動開展情況及其效果;
(十)其他認為需要上報的重要信息。
五、信息提報應做到內容準確,文字簡明,一事一報。每一條信息2—3行即可,格式如下:
資源司1月17日召開森林資源管理信息係統數據庫建設試點示範項目專家論證會。
資源司3月2—6日赴上海、江蘇等市就開展森林資源監督工作進行調研。
資源司4月17日召開會議,研究治理商業賄賂有關工作,通過《資源司(監督辦)關於治理商業賄賂專項工作實施方案》。
六、信息提報工作要作為處長和信息員的年終考核的一項指標。對各處報送和采用信息的情況,每半年要在司辦範圍內進行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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