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業信息
四川省長蔣巨峰要求加快推進集體林權製度改革
當前,四川省集體林權製度改革已全麵推開,明年將基本完成主體改革任務。為加快推進全省集體林權製度改革,省委副書記、省長蔣巨峰提出,要重點把握好以下四點。
第一,尊重農民意願。集體林權製度改革是農民群眾廣泛參與、自主決策的過程,也是推進依法行政、科學管理的過程。農民群眾是集體林權製度改革的參與主體和受益主體,也是決策主體和監督主體。一要加強集體林權製度改革政策宣傳,把政策和辦法交給農民,切實保障農民的知情權、參與權、決策權、監督權,不能包辦代替,更不能強迫命令、強製推行。二要“還山於民”、“還權於民”、“還利於民”,要按照相關法規政策規定,對農民該給的利益要給足,該減的負擔要減夠,該搞的服務要搞好,讓農民得利、讓農民受益。三要放活經營,激發農民經營林地的積極性,農民怎樣經營,應該由農民自己決定,政府可以給予引導,但要確保農民對林地的自主經營權。
第二,要實行分類指導。四川省山區、丘陵和平原地區森林資源狀況、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差別較大,即使在同類地型區域內,不同地區的森林資源和經濟發展水平也存在較大差異,這就決定了四川省集體林權製度改革一定要區別對待,不能搞一刀切。同時,特大地震不僅給四川省森林資源造成了巨大損失,也給林地勘界確權帶來了諸多困難,地震災區也是四川省集體林權製度改革的難點地區。總之,各地都要因地製宜,根據不同條件,研究製定科學的改革方案,任何改革決不能以破壞森林、犧牲生態為代價,絕不能出現亂砍濫伐、破壞森林資源的行為,這是集體林權製度改革必須堅守的底線。
第三,要堅持規範操作。做好集體林權製度改革各項工作,必須依法依規,紮實推進,不圖形式、不走過場,既要妥善處置曆史遺留問題,又要堅決防止因工作不到位而引發新的不穩定因素,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對改革過程中出現的各種林權糾紛,要按照“分級負責、屬地管理”的原則,依據相關法規和政策做好調處工作。對借改革之名強行低價流轉山林、套取集體資產等侵犯群眾利益的違法行為,必須嚴肅查處,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第四,要保持政策穩定。幾十年來的土地家庭承包經營製度證明,“有恒產者有恒心”。隻要給予農民長期、穩定、有保障的土地經營權,他們就會像經營和愛護自己財產一樣經營和愛護土地。中央依據林業的特點,規定了比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更長的時間,最長可達70年,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是30年不變,這也是為了真正做到“山定權、樹定根、人定心”。同時,集體林權製度改革的具體辦法可以隨著實踐的發展不斷完善,但改革的方向和基本政策不能隨便搖擺,切實穩定農民的經營預期。改革過程中既要鼓勵探索創新,又要尊重曆史,不能簡單地推倒重來。要加強林權改革的檔案工作,為改革留下經得起檢驗的曆史記錄,總的來說要做到充分、細致、真實、完整。(四川省林業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