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業信息
貴州林改突出四項配套措施
在集體林權製度改革中,貴州省在高速推進以產權明晰為主要內容的主體改革基礎上,同步推進配套改革,規範商品林采伐管理,拓寬林業投融資渠道,減輕農民稅費負擔,建立地方公益林補償機製。
針對采伐管理不規範的問題,2008年,貴州省林業廳下發了《關於規範森林采伐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對林木采伐申報、審批程序進行了簡化,實行采伐指標“陽光分配”、木材產銷見麵、競價銷售,打破壟斷經營和地區封鎖,為林農提供更多的銷售渠道,最大限度地保障林農收益。
針對森林資源變現難,林農貸款難的問題,省農村信用合作聯社、省林業廳下發了《關於森林資源資產抵押貸款的意見》,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貴州省分行與貴州省林業廳下發了《關於開展森林資源資產抵押貸款工作的意見》,明確了林權證抵押貸款的具體辦法,拓寬了林業融資渠道。2007至2009年,全省共落實林權抵押貸款5000多萬元。
針對農民稅費負擔過重,貴州省人民政府《關於開展深化集體林權製度改革工作的意見》明確規定了林業的收費項目。堅決取消對林農和其他林業生產經營者不合法、不合理的收費項目;取消市、縣自行出台的所有木竹收費項目,建立健全農民稅費負擔監督機製,規範稅費征收等政策措施。
今年,貴州按照每畝每年5元的標準對非天保工程區地方公益林和省級以上自然保護區的集體林進行生態效益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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