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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采伐改革成為林農增收“助推器”
提起森林采伐,很多人會簡單地認為就是砍樹。但是在江西省奉新縣船坳村,不管是六七十歲的老人,還是十八九歲的小夥都對森林采伐有著自己的認識和獨特見解。
集體林權製度改革後,奉新縣走民主程序,讓群眾參與到森林經營方案的製定中來,廣泛征求林農意見,傾聽林農對采伐指標的分配、采伐方式、更新造林等的意見和要求,以村組為單位召開群眾大會,經過三分之二村民代表表決同意後,正式編製出5年村級森林經營實施方案。
奉新縣編寫的《森林經營手冊》發放給每個農戶,手冊詳細記載了每戶林農“十一五”期間每年的采伐指標以及5年總的采伐指標,並對采伐程序、采伐技術規程、撫育更新要求等作了詳細規定。
“過去,采伐指標老百姓隻能被動接受。現在,采伐指標的製定充分尊重了老百姓的意見,讓老百姓從感情上接受了,從道理上明白了,自然也就自覺遵守了。從2006年至今,村裏還沒有出現一起亂砍濫伐案件。”船坳村黨支部書記郭清洪說。
記者在林農郭鍾錦家裏見到了與林權證一起保存的《森林經營手冊》。雖然距離發放時已有3年多時間,但粉紅色的手冊沒有一點破舊的痕跡。翻開手冊,郭鍾錦,家庭人口4人,森林麵積71.8畝,活立木蓄積量278立方米,毛竹蓄積量8096根,木材采伐指標每年1.4立方米,5年共計7立方米;毛竹采伐每年963根,5年共計4815根,每一項都標注得清清楚楚。同時,手冊還對撫育管護、采伐標準,比如禁止采伐4年以內生嫩毛竹等作了規定,讓林農對采伐對象一目了然。
“有了這本手冊,我不僅知道今年采伐的數量,對5年的采伐數量都心中有數,該采伐的采伐,不該采伐的就撫育管護,不會多砍。”郭鍾錦說。
在森林采伐限額實施過程中,船坳村根據村裏的實際情況,在總量控製的前提下,允許林農在特殊情況下通過戶與戶之間的置換自由申請采伐指標。
林農溫孝勤每年木材的采伐指標是1.9立方米,毛竹1221根。這些采伐指標保證了他每年有1萬多元的收入來自山場,足夠一家人的基本花銷。但在2007年,溫孝勤對自己的房子進行了修葺,並在國家政策的鼓勵下修建豬圈養豬。“這一年采伐指標就不夠了,一方麵我修房子、蓋豬圈都需要木材;另一方麵,支出多了需要賣更多的毛竹增加收入。”溫孝勤說。
而當年同村村民許國華因在外打工沒有使用采伐指標。溫孝勤經過村裏同意,將自家2008年的采伐指標與許國華2007年的指標置換,自己當年多砍了1立方米杉木和幾百根毛竹,順利解決了這一難題。溫孝勤說:“如果在以前,我隻能購買別人的木材或者拖到來年才能進行房屋修整,自己的林子隻能看著動不了。”
在船坳村,因森林采伐指標合理調劑獲益的不僅溫孝勤一個人。今年60歲的劉錫金在去年毛竹采伐時節生了一場大病,沒來得及使用采伐指標,他打算今年多申請一些指標,把去年應該采伐的毛竹一並采伐下來。“現在的采伐指標可以自由調劑,人可以休息,山也可以休息。不像以前,不管木材價格高低,不管自己的身體好壞都必須采伐,否則過期了還要重新審批。”劉錫金說。
他還告訴記者,前幾天村裏有人以12元/根的價格收購毛竹,他覺得太便宜就雇傭車輛運到縣城以16元/根的價格成交,除去運輸成本,每根毛竹劉錫金至少多賺了2元錢。“以前,采伐指標都掌握在村裏。村裏會賣給相關企業,企業拿到采伐指標後往往會以低價收購村民的毛竹、木材,老百姓即使想賣到別處也沒有采伐指標。”郭清洪說,“現在,經過改革,老百姓自己掌握采伐指標,什麼時候賣、什麼價格賣完全由老百姓根據市場決定。”
“前幾天我兒子剛在縣城買了房子,我給他補貼了2萬元,孫子、外孫來看我,我給每人發了2000元紅包。”劉錫金開心地說,“通過經營山林,我現在比縣城兒子的工資還高。”
經過森林采伐改革,船坳村村民可以更加合理地安排使用自己的采伐指標,既方便了林農,增加了林農收入,又確保了森林資源安全,實現了青山常在,永續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