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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森林采伐管理改革試點啟動

來源:中國綠色時報 作者:溫雅莉 發布時間:2009年05月04日 閱讀: 字體:【】 【

    4月28日~29日,全國森林采伐管理改革試點啟動會在福建省福州市召開,它標誌著22個省(區、市)的168個縣(市、區)改革試點全麵啟動,以逐步構建現代森林資源管理新體製和森林可持續經營新模式,為解放和發展農村生產力創造更好的條件。

    會議明確了改革試點的基本原則:堅持加強管理與落實森林處置權相統一,確保生態受保護、林農得實惠;堅持分類指導、循序漸進,確保改革有序推進、機製科學順暢;堅持依法經營、規範管理,確保方便林農、依法行政;堅持有利於森林可持續經營,確保提高森林質量、增加森林數量。改革試點的總體目標是,通過兩年試點,在試點單位構建起管理公正透明、經營科學有序、管理與經營相協調的森林采伐管理新機製,逐步建立健全以森林分類經營為主線,縣級森林經營規劃為指導,森林經營方案為載體,小班經營為單元,多種經營模式為支撐的森林可持續經營新體係,最終實現森林采伐由指標控製向森林可持續經營管理轉變,為全麵改革提供理論支撐和實踐基礎。

    會議提出了改革試點的主要任務:堅持一條主線,突出兩個重點,抓好四項工作,把握五個結合。堅持一條主線,就是促進森林可持續經營。突出兩個重點,一是建立便捷高效的森林采伐審批機製,二是實現森林采伐由指標管理向森林可持續經營管理轉變。抓好四項工作,一是改革森林采伐限額管理,探索森林資源消耗管理的新途徑;二是改革森林采伐管理方式,探索建立森林采伐分類管理的新機製;三是簡化森林采伐審批環節,探索建立高效管理的新模式;四是加強科學經營管理指導,探索建立森林可持續經營管理的新體係。把握五個結合,一是改革試點要與集體林權製度改革結合起來,二是改革試點要與探索建立現代林業資源管理新機製結合起來,三是改革試點要與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結合起來,四是改革試點要與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結合起來,五是改革試點要與“十二五”采伐限額編製結合起來。

    國家林業局副局長張建龍出席會議並講話。中共福建省委常委、省政府常務副省長張昌平致辭。

    張建龍說,隨著經濟社會的不斷發展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製的逐步完善,尤其是隨著集體林權製度改革的不斷深入,現行森林采伐管理製度逐漸暴露出一些問題,嚴重影響了森林經營者的積極性,嚴重製約著農村生產力的進一步解放和發展,已經難以適應新形勢下林業改革發展的需要。主要表現在:采伐限額管理行政限製性內容和環節不斷強化,在一定程度上侵害了森林經營者的合法權益;一些采伐管理規定脫離實際,使經營者和監管者都處於“兩難”境地;采伐限額指標分配隨意性大,導致“權力尋租”現象時有發生;傳統森林采伐管理方式僵化陳舊,成為新形勢下林業發展的瓶頸。

    張建龍指出,森林采伐管理改革是林業改革的一項核心內容,是集體林權製度改革的深化,對促進現代林業科學發展,解放和發展農村生產力,具有重大意義。開展森林采伐管理改革,是全麵深化集體林權製度改革的重要內容,是發展現代林業、促進可持續經營的戰略舉措,是滿足經濟社會發展對林木產品需求的必然選擇。推進森林采伐管理改革試點工作要做好六個方麵的工作:一是加強領導,強化監管;二是廣泛宣傳,營造氛圍;三是深入基層,調查研究;四是突出重點,大膽創新;五是積極穩妥,務求實效;六是總結經驗,完善政策。

    據了解,森林采伐管理改革不是取消采伐限額管理製度,也不是簡單地下放森林資源管理權,而是通過進一步完善森林采伐管理製度,促進森林可持續經營,實現興林富民。這次改革試點針對廣大林農和社會各界關注的熱點和難點問題,在簡化森林采伐限額指標結構,簡化采伐審批程序,簡化伐區調查設計等15個方麵進行全方位的改革和完善。其中,最突出的有兩大亮點,一是明確了采伐限額管理的範圍是林業用地的林木采伐,非林業用地的林木采伐不納入采伐限額管理,廣大林農可以自主經營,就是“想什麼時候砍就什麼時候砍”;二是突出了森林經營方案的地位,對已編製森林經營方案的,按照方案核定采伐限額,使廣大林農林木采伐做到“五年十年早知道”。

    福建省作為集體林權製度改革的先行省,也是森林采伐管理改革的先行省,從2007年2月開始進行森林采伐管理改革試點工作。兩年來,福建省已在改革采伐管理方式、規範采伐指標分配、編製森林經營方案、推行“陽光”政務等方麵探索了具體做法,取得了明顯成效,為推進全國森林采伐管理改革提供了經驗和示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