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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副省長劉維佳在部署春季森林防火工作時說 對每起森林火災都要實行責任倒查

來源:中國綠色時報 作者:李峰 發布時間:2009年04月01日 閱讀: 字體:【】 【

    山西省副省長劉維佳日前在山西省春季森林防火電視電話會議上提出,管住了野外用火,就掌握了森林防火工作的主動權、控製權。嚴管野外火源,不能泛泛地要求,一定要盯住燒秸稈和上墳燒紙這兩件事,對每一起森林火災都要實行責任倒查和逐級追查。

    劉維佳說,山西省的森林火災80%以上是由野外用火引起的。目前最大的隱患和最突出的問題是燒秸稈和上墳燒紙沒有管住。為此,一定要盯住燒秸稈和上墳燒紙這兩件事,采取包自然村、包路口、包地塊的辦法,管好人、管住火;同時加大對火災多發區域的巡查密度,對林區的山頭、墳頭等要嚴看嚴守;層層簽訂責任狀,切實把森防責任落實到基層,落實到具體的火險區域,落實到有關人員頭上。要堅決杜絕有火不報、大火小報的現象,全麵排查和及時消除森防隱患,各級森防指揮部及辦公室要抽調專門力量,組成檢查組,明查暗訪,深入重點地段和關鍵部位,督查防火行政責任落實、巡護人員上崗、野外火源管理、滅火隊伍組建、防火設施建設和物資儲備、火災案件查處和責任追究等情況。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限期整改,追蹤落實。對整改不及時、落實不到位的地方和單位,要予以通報批評。省森防指揮部成員單位在充分履行部門職責的同時,要根據省防火辦的安排,深入市縣和林區進行防火督查。督查時可組織新聞媒體全程參與,該曝光的曝光,切實加強輿論監督,及時消除各種火災隱患;對每一起森林火災都要實行責任倒查和逐級追查。堅持火災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得不到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不落實不放過,教訓不吸取不放過。對因失職、瀆職、瞞報、遲報、責任不明、組織不力等造成重特大森林火災的,要嚴肅追究領導者的責任,決不講情麵。對引發重特大森林火災的直接責任人,要依法追究責任直至刑事責任,該抓的抓,該判的判,執法務必從嚴。隻有這樣,森防工作才能得到多方麵的高度重視,加強森防的各項措施才能真正落到實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