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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輪土地利用規劃綱要給林地劃紅線

來源:中國綠色時報 作者:劉慎元 發布時間:2008年10月28日 閱讀: 字體:【】 【

    10月23日,新華社受權發布國務院決定實施的《全國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綱要(2006-2020年)》。綱要突出了林地保護與生態建設,體現了鮮明的土地生態環境協調意識,確定了全國林地保有量到2010年和2020年分別保持在361372萬畝和374880萬畝的紅線指標。

    這是我國在《全國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綱要(1997-2010年)》基礎上,針對包括林地在內的農用地保護日趨嚴峻的形勢,製定的新一輪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綱要。

    綱要說,到2005年底,全國農用地麵積為985571萬畝,其中,耕地麵積為183124萬畝,林地麵積為353612萬畝,牧草地麵積為393216萬畝。

    綱要明確了必須遵循加強土地生態建設的基本原則,要按照建設環境友好型社會的要求,立足構建良好的人居環境,統籌安排生活、生態和生產用地,優先保護自然生態空間,促進生態文明發展。

    綱要提出,規劃期內要確保實現土地生態保護和建設取得積極成效,退耕還林還草成果得到進一步鞏固,水土流失、土地荒漠化和“三化”(退化、沙化、堿化)草地治理取得明顯進展的目標。

    綱要強調,要嚴格保護林地,加強林地征占用管理,禁止毀林開墾和非法占用林地,嚴格控製各項建設工程征占國家重點公益林、天然林、自然保護區、森林公園以及大江大河源頭等生態脆弱地區的林地。管好、用好現有林地,加強低效林地的改造,加快跡地更新及受損林地的恢複和重建。充分利用宜林荒山荒坡造林,擴大有林地麵積。

    綱要以較大篇幅強調了協調土地利用與生態建設問題。

    綱要說,要圍繞加強土地生態保護與建設,嚴格保護基礎性生態用地,加大土地生態環境整治力度,因地製宜改善土地生態環境,促進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要嚴格控製對天然林、天然草場和濕地等基礎性生態用地的開發利用。規劃期內,具有重要生態功能的耕地、園地、林地、牧草地、水域和部分未利用地占全國土地麵積的比例要保持在75%以上。

    綱要指出,要構建生態良好的土地利用格局。支持天然林保護、自然保護區建設、基本農田建設等重大工程,加快建設以大麵積、集中連片的森林、草地和基本農田等為主體的國土生態安全屏障。在城鄉用地布局中,將大麵積連片基本農田、優質耕地作為綠心、綠帶的重要組成部分,構建景觀優美、人與自然和諧的宜居環境。

    在加大土地生態環境整治力度方麵,綱要強調,要鞏固生態退耕成果。切實做好已退耕地的監管,鞏固退耕還林成果,促進退耕地區生態改善、農民增收和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在調查研究和總結經驗基礎上,嚴格界定生態退耕標準,科學製訂和實施退耕還林工程建設規劃,切實提高退耕還林的生態效益。要恢複工礦廢棄地生態功能。推進礦山生態環境恢複治理,加強對采礦廢棄地的複墾利用,有計劃、分步驟地複墾曆史上形成的采礦廢棄地,及時、全麵複墾新增工礦廢棄地。推廣先進生物技術,提高土地生態係統自我修複能力。要加強退化土地防治。積極運用工程措施、生物措施和耕作措施,綜合整治水土流失;加快風蝕沙化土地防治,合理安排防沙治沙項目用地,大力支持沙區生態防護體係建設。

    在山地丘陵地區生態環境改善方麵,綱要指出,要因地製宜加強植被建設,穩步推進陡坡耕地的退耕還林還草,發揮生態係統自我修複功能。以小流域為單元,積極防治水土流失。建立山區立體複合型土地利用模式,充分利用緩坡土地開展多種經營,促進山區特色產業發展。

    根據各地資源條件、土地利用現狀、經濟社會發展階段和區域發展戰略定位的差異,綱要把全國劃分為九個土地利用區,並明確了各區域土地利用管理的重點。其中,西部地區,要統籌安排基礎設施、生態環境建設、特色優勢產業發展和承接產業轉移用地;西北區,要嚴格生態用地的用途管製,重點加強農牧交錯帶、幹旱和荒漠草原區、沙漠綠洲等地區的土地生態保護和建設,積極開展小流域綜合治理和土地荒漠化防治;西南區,要大力開展石漠化綜合治理,支持天然林及水源涵養林保護、防護林營造等工程,限製生態用地改變用途,促進生物多樣性保護和以自然修複為主的生態建設;青藏區,要保障基礎設施和生態移民搬遷的建設用地需求,加強天然植被和高原濕地保護,支持退化草場治理、“三江源”自然保護區保護等生態環境建設;東北地區,要加強天然林、牧草地和濕地的保護,積極支持黑土地水土流失治理、東北西部荒漠化綜合治理;晉豫區,要有序開展山西黃土山地丘陵和豫西山地生態退耕,加強豫東黃河故道沙化土地治理,大力改善區域生態環境;湘鄂皖贛區,要保障南水北調水源保護工程、長江防護林體係工程建設的用地,加強洞庭湖、鄱陽湖等地區濕地保護,禁止圍湖造田;京津冀魯區,要加強重要水源地保護,支持京津風沙源治理區的生態退耕、長城沿線風沙帶治理和黃河故道沙化治理等生態環境建設;蘇浙滬區,要加大濕地保護力度;閩粵瓊區,要統籌安排產業和生態建設用地,保障海峽西岸經濟區和海南及其他海島生態旅遊建設的用地,支持河口濕地、紅樹林和灘塗等生態用地的保護。

    在實施差別化的區域土地利用政策方麵,綱要提出,要保留城市間開敞的綠色空間,保護好水係、林網、自然文化遺產等用地,促進區域生態環境改善。要切實發揮限製開發區域土地對國家生態安全的基礎屏障作用。嚴格土地用途管製,統籌土地資源開發與土地生態建設,促進限製開發區域生態功能的恢複和提高,切實維護國家生態安全。禁止可能威脅生態係統穩定的各類土地利用活動,嚴禁改變生態用地用途;積極支持區域內各類生態建設工程,促進區域生態環境的修複與改良。嚴格禁止對破壞生態、汙染環境的產業供地。嚴格保護農用地特別是耕地、林地、草地,構建耕地、林草、水係、綠帶等生態廊道,加強各生態用地之間的有機聯係。

    綱要強調,要嚴格禁止在自然文化遺產保護區域土地的開發建設。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和相關規劃,對依法設立的國家級自然保護區、世界文化自然遺產、國家級風景名勝區、國家森林公園、國家地質公園等禁止開發區域,必須實行強製性保護,嚴禁任何不符合主體功能定位的各類土地利用活動,確保生態功能的穩定發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