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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民日報:來自雲南省永平縣推進林改的報道

來源:農民日報 作者:黃朝武 發布時間:2008年08月05日 閱讀: 字體:【】 【

  山區麵積占國土麵積的93.8%,少數民族人口占總人口的40.4%,貧困人口占總人口的20.1%,永平縣既是雲南省、大理州的重要林區縣,也是一個集山區、民族、貧困為一體的國家扶貧開發重點農業縣。從林改麵臨的複雜條件來看,永平在雲南省甚至南方很多山區縣市中都具有相當的代表性。在這樣一個地方,集體林權製度改革能否順利推進?如何推進?又有哪些做法值得借鑒……帶著這些問題,記者日前走進永平縣進行了實地調查采訪。

  三個70%到戶,“公家林”成為“自家林”

  永平縣95.5%的林地為集體林,主要包括自留山、責任山、集體統一管理山、“四荒”出讓山、通過各種形式流轉的山林等五種形式。林改前,大部分集體山林產權不清晰,責、權、利不統一,雖然經過了林業“三定”,但部分山林四至不清、證與山不符,有山無證、有證無山、一山多證較為普遍,劃定的責任山由於產權不清,群眾造林護林的積極性不高,農戶既不願過多管,也不願主動管,更不敢大膽投入。

  在永平縣廠街鄉岩北村,村主任許德忠的一席話說出了過去憋在農民心中很久的疑惑:政府鼓勵農民種樹,但誰敢種?不用說集體的林子,即便是在自己的責任山也不敢多種樹,因為大家心裏都沒底,“萬一政策出現變化,那農民種的樹豈不白種了?”

  產權不明晰、利益無保障使林農對山林逐漸失去擁有感,集體林區群眾不願造林,群眾對森林管護漠不關心,林業產業發展嚴重缺乏動力。針對集體林權管理中存在的種種問題,從2006年4月起,永平縣在摸清各類林地性質和保持集體林地所有的前提下,按照大理州製定的3個70%到戶的目標,將林地使用權和林木所有權明晰到戶:農民對山林依賴程度高的山區、半山區要盡可能地均山到戶,力求做到實物到戶率70%以上;對不便於均山到戶且不利於管理的林地,要折股到戶,頒發股權證,70%以上的股權到戶,建設按股投入,收益按股分配;對不宜均山、均股到戶的其他集體林地,通過公開、公正地進行有償承包或拍賣,所得收益的70%必須均利到戶。

  “三個70%”涵蓋了生態公益林區、自然保護區和天保工程區(“三區”)在內的所有集體林。縣委書記程永標告訴記者,“三區”林改是重點也是難點,“三區”集體林確權到集體經濟組織和林權所有者後,需要按產權盡快全麵啟動實施公益林生態效益補償。

  而實際上,永平縣在前兩個到戶率指標上均已超過70%的目標,均山到戶率達90.5%,均股率達85%。

  為激發農民保護、開發林地的積極性,永平縣對全縣林業“三定”時劃定的自留山,按程序換發林權證,允許長期無償使用和繼承,不簽訂承包經營合同;對責任山、集體統一管理山、“四荒”出讓山和已經流轉的集體山林地采取分類指導,依法明晰產權關係,簽訂承包合同(70年),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換(核)發林權證。

  廠街鄉爐塘村小寨子小組農民施清林改前擁有自留山154畝,但隻有24畝登記在證。在林改中,政府給他所有的林地都重新換發了林權證,這讓他激動不已:“過去,說不清楚哪些山是自己的,想管也管不了。現在,證上白紙黑字一清二楚,心裏踏實,也舍得投入和管護。”

  目前,永平縣集體林改主體改革任務基本完成,配套改革正逐步推進。其中,集體商品林確權麵積占集體商品林總麵積的99.1%,集體公益林確權麵積占集體公益林總麵積的95.9%。全縣林權證書發證率達98.1%。

  農民真正成為集體林經營承包的主體

  “集體林分不分?怎麼分?分多少?都由農民自己說了算,我們充分尊重農民的意願。”雲南省林改辦副主任張伏全說。

  針對林地類型多、性質較為複雜的實際,永平縣在林權改革中,采取“一鄉一策”、“一村一策”、“一組一策”、“一山一策”和“一事一議”的辦法,公開、公正、公平地做好產權核實、糾紛調處等明晰產權的各項工作,尊重群眾,陽光操作,落實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決策權,讓農民真正成為集體林經營承包的主體,這極大激發了廣大林農參與集體林權製度改革和維護自身權利的熱情。

  廠街鄉岩北村村長許德忠告訴記者,林改召開的群眾會是多年來人數最齊、參會率最高、會場紀律最好、發言機會最多的會議。

  老許給記者講述了一個祖孫三代同時參會的故事。有一次,村裏開會宣講林改政策,有一家來了祖孫三人。別人打趣地說:“又不是分寶貝,來這麼多人幹啥?”父親說:我是戶主,我當然要來。兒子說:一人參會不保險,如果聽漏了哪一條,往後豈不是要吃虧?孫子說:以後山林由我繼承,不把政策搞明白能行嗎?“隻要是有關林改的會,一家兩三口甚至全家都來的現象很多,會議經常開到淩晨好幾點鍾才結束,這在過去想都想不到。”許德忠感慨地說。

  由於受益效果不一樣,公益林和商品林的麵積劃分一度成為廣大林農關注的熱點之一。按照全省的總體設計,兩者比例大概為45:55。然而,在永平林農看來,這一比例並不能最大化滿足自身利益。林業部門經過進一步對森林資源調查、核實,充分尊重農民的意願,最終兩者比例定為33:67。“農民是山林的主人,在確保生態安全的前提下,如何才能獲取最大利益,應該由農民作主。”張伏全說。

  隨著林權的明晰,“管好自家山,看好自家林”不僅成為廣大林農的自覺行動,更多林農還把它當成是一種應盡的責任。護林、愛林意識在廣大林農頭腦中日漸深刻,“把山當田耕,把林當菜種”。

  龍街鎮普渡村米希路小組農民李阿害大媽自從分到了自己的山林,格外高興,夜間經常打著手電在林地巡邏。有人不解地問:“這麼晚了,還來找罪受?”她樂嗬嗬地說:“如今這片山林就是我們家的,我來看林子樂都樂不夠,怎麼能叫找罪受?”

  在廠街鄉爐塘村,廣大林農還自發建立群防群治體係,組建了27個“合心組”,每年戶均支付托管費10元,自願出錢請林地“管家”。不少村寨還把森林防火防盜、水源林管護、林地流轉等具體問題納入村規民約,濫砍濫伐現象基本消除,森林資源和生態環境得到有效保護。

  農民得實惠,生態得保護

  龍街鎮古富村木瓜園小組農民羅靖與壩區龍街村姑娘陳鈴談戀愛,林改前一直遭到女方家的強烈反對:木瓜園出門就是山,那裏除了苞穀就是苦蕎,怎麼能把女兒往苦海裏推?林改後,羅靖一家分得了大片林地和嶄新的林權證,通過種植核桃,一年收入好幾萬元。女方家爽快地答應了這門親事。

  在永平縣,類似於靠山林致富後娶到媳婦兒的故事還有很多。林權證的發放讓農民徹底吃上了“定心丸”,農民敢於投入,種植核桃的積極性空前高漲,永平核桃產業迎來了發展契機。兩年間,全縣新發展核桃?31萬畝,全縣核桃麵積達91.8萬畝,農民人均核桃收入達800多元。

  縣林業局退休幹部楊東立說:“過去,山區農民認為小康很渺茫,現在覺得很有奔頭。1/3的農戶家裏有摩托車、手機等,收入多的一年有幾十萬元,少的也有上萬元。”

  “林改前,山區農民為生計外出打工。林改後,大部分人都回來種核桃,很多壩區的人也都來山區打工,平時40元一天,包吃住。這比在縣城打工強很多。”北鬥鄉北鬥村核桃種植大戶常永祥說。

  談起林改前後的變化,縣人大代表、北鬥鄉新村農民茶麗娟告訴記者,過去都是集體林,林下的菌類不分大小大家搶著采,濫采濫挖不但嚴重破壞了生態,還使得菌類等林下作物愈來愈少。現在都是自家林,大家都會按照規律進行采挖,不但保護了生態,收入也增加了不少。

  林業產業的迅速發展促進了全縣林權抵押貸款、林業科技服務、林業產業發展等配套改革的積極試點。

  廠街鄉岩北村村長許德忠說:“林權改革不僅讓農民分得了山林,也讓農民可以用林權獲取抵押貸款,把山林變成現錢。這對於林農而言,稱得上是一件天大的喜事。”

  在政府的引導和扶持下,各種與林業相關的協會也相繼成立,圍繞信息谘詢、品種選優、技術培訓、科學種管、打造綠色品牌等經營活動,實現了林產品與市場的有效對接,維護了林農的利益,增加了農民的收入。長街鄉岩北村農民通過成立核桃產業協會,不僅提高了核桃出售價格,還擴大了銷售市場。在會長毛劉忠的帶領下,該村同時還成立了護林防火協會,全村農民積極踴躍參加,“像保護眼睛一樣保護自己的山林”。

  林改中,大量的村民會議讓《森林法》、《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等法律法規距離農民更近,農民的法治意識得到明顯提高。廣大林農基本實現“耕者有其山”,農村剩餘勞動力實現就地轉移,過去林區存在的不安定因素大為減少。同時,在明晰產權過程中,通過調處各類林業糾紛,大量的曆史遺留問題得到圓滿解決。

  北鬥鄉新村農民魏顏珍和顏樹張是一對鄰居,曾經親如一家,但為了山林中的一條路爭了20多年。在林改中,通過重新劃定各自林地的四至界限,矛盾得到化解,兩家和好如初。村民高興地說:“沒想到20多年的糾紛不到一天就解決了,以後大家可以安心種樹發財了!”

    “林改後,群眾由被動變為主動,由原來的砍樹變為種樹。機製活了,林農的智慧也得到激發,最終結果是農民得實惠,生態得保護。”縣長張劍萍如是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