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業信息
關於江西集體林權製度改革實踐的考察報告
林業可以為強國富民作出更大貢獻
——關於江西集體林權製度改革實踐的考察報告
中共國家林業局黨校第三十二期黨員領導幹部進修班
2008年6月12日至22日,我們奔赴江西,考察了江西省進行集體林權製度改革的實踐情況,感受頗深。
全麵推進集體林權製度改革是黨中央作出的一項重大戰略決策
我國現有林業用地43億多畝,有林地25億多畝,但每畝林地蓄積量僅有5.6立方米,林地生產力非常低。可以說,中國用18億畝的耕地解決了老百姓的吃飯問題,但43億畝的林地沒有解決我國的生態安全和社會對林產品的需求問題。如何提高林地生產力,是擺在黨和國家麵前的一項十分緊迫的戰略任務。
2008年6月8日,中共中央、國務院下發了《關於全麵推進集體林權製度改革的意見》(中發[2008]10號)。這是繼2003年中共中央、國務院頒布《關於加快林業發展的決定》(中發[2003]9號)後,中央對林業發展和改革做出的又一重大戰略部署。
全麵推進集體林權製度改革,就是通過創新集體林產權製度,把集體林地經營權和林木所有權落實到戶,是將農村家庭承包經營製度從耕地向林地的拓展和延伸,是對農村土地經營製度的豐富和完善,必將進一步解放和發展農村生產力。在全麵推進集體林權製度改革的同時,積極解放思想,強化服務意識,通過加大對包括林地林權管理、林木采伐管理、森林經營方案編製、林權流轉和森林資產評估、加大公共財政扶持、完善社會化服務體係等配套改革,建立和完善林業管理的新機製,確保用5年時間,完成明晰產權、承包到戶的改革任務,逐步建立起集體林業的良性發展機製,實現資源增長、農民增收、生態良好、林區和諧的目標。
銳意推進林權製度改革,江西省成為名副其實的先行者
作為集體林權製度改革的先行省,江西省的林改工作為我們提供了可資借鑒的寶貴經驗。江西是我國南方重點集體林區,國土總麵積2.5億畝,森林覆蓋率達60.05%,全省2/3的國土麵積是林地,全省2/3的縣(市)是林業縣(市),全省2/3的農村人口是林農。林業在全省經濟社會發展中的戰略地位十分突出。近年來,江西省以徹底“還權還利”為核心,以“明晰產權、減輕稅費、放活經營、規範流轉”為基本內容,全麵開展集體林權製度改革。目前,全省主體改革已基本完成,已明晰1.51億畝林地產權,林地確權1.27億畝,分山到戶率達82.5%,同時,配套改革正全麵展開,收到了明顯的成效。一是林地林木全麵升值,林農收入大幅度增加。與林改前相比,主產區林地流轉、租賃價格和木竹收購價格上漲了1倍~3倍;2007年林業現金增收20.3%。二是林業經營者積極性空前高漲,全社會辦林業的格局開始形成。2005年~2007年,全省每年完成人工造林均超過320萬畝,其中企業和個人投資超過2/3。三是林區糾紛得到妥善化解,農村社會更加和諧。截至2007年,全省共排查山林權屬糾紛6.38萬起,調處糾紛6.18萬起,許多多年積案都在林改中得到了妥善解決,保障了林區秩序的穩定。四是鞏固了基層政權,提升了林業的社會地位。林改密切了農村黨群、幹群關係,林業部門在改革中顧全大局,讓利與民的行為在全社會和百姓中贏得了聲譽,維護了黨的形象,林業的地位和影響力大幅提高。五是林業管理體製得以理順,依法治林取得實質進展。全省林業行政事業單位經費均納入了財政預算,390餘家森工企業完成了改製,建立了一批林業產權交易中心和森林資產評估、木材檢量等中介服務組織,將非行政職能從林業主管部門剝離,轉變了政府職能,優化了林業發展環境。
江西省的林業實踐證明:林業可以為強國富民作出更大貢獻
江西省林業廳在省委、省政府“生態立省、綠色發展”的理念指導下,始終堅持“既要金山銀山、更要綠水青山”的發展理念,把建設林業生態體係,打造林業生態文化,增強全社會生態文明意識作為當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在認定國家重點公益林的基礎上,又劃定了5200萬畝省級公益林,並將補償標準提高到了8.5元/畝;全省已建立自然保護區156個、森林公園99個,麵積達到2200萬畝;全省城市綠地率達到33%,先後有35個市、縣榮獲國家和省“園林城市”、“綠化模範城市”稱號;大力組織開展了“愛鳥周、濕地日、荒漠化日、林業科技服務月”等主題教育活動,以加強青少年生態教育為突破,提升全社會生態文明意識;充分發掘以竹文化、濕地文化、野生動物文化和生態旅遊文化為代表的林業生態文化,創作了以《踏界》、《為了百姓好》和《希望在山》為代表的一批影視、文化作品,產生了良好的社會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