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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法製辦公室公布《森林防火條例(征求意見稿)》
國務院法製辦公室4月23日公布了《森林防火條例(征求意見稿)》,征求社會各界意見,完善森林防火條例。公眾可以通過3種方式對征求意見稿提出意見。
森林火災是一種突發性強、破壞性大、處置救助比較困難的災害。現行《森林防火條例》自1988年施行以來,對預防和撲救森林火災,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保護森林資源和維護生態環境等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隨著形勢的發展,我國森林防火工作麵臨著新的形勢和任務。為適應新形勢的需要,國家林業局在認真總結實踐經驗的基礎上,起草了《森林防火條例(送審稿)》,在充分聽取有關部門、地方人民政府、森林經營企業和科研教學單位意見的基礎上,國務院法製辦公室經與國家林業局反複研究、修改,形成了征求意見稿。
國務院法製辦有關負責人表示,有關單位和社會各界人士可以在2008年5月7日前,通過3種方式對征求意見稿提出意見:一是登錄中國政府法製信息網;二是通過信函方式將意見寄至北京市1750信箱;三是通過電子郵件方式將意見發送至slfh@chinalaw.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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