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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公黨中央在提案中建議要建立生態文明指標體係
致公黨中央日前提交全國政協十一屆一次會議的一份提案中建議,應推廣國家森林城市評價指標,盡快建立生態文明的評估指標體係。
提案說,生態文明理念的提出,顯示中國已將環境保護提升至倫理高度,而目前生態文明的研究主要都是基於學理上的討論,隻有盡快建立生態文明的評估指標體係,才能進入實際操作層麵。
提案認為,生態文明評估指標體係研究的重點是圍繞在全社會牢固樹立生態文明觀念,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基本形成節約能源資源和保護生態環境的產業結構、增長方式、消費模式,增強可持續發展能力,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實現人與自然的和諧發展。因此,開展生態文明評估的前提條件是:獲得“國家森林城市”、“國家衛生城市”、“國家環境保護模範城市”、“全國文明城市”等稱號;認真履行國際公約,未發生因失約造成的重大國際影響事件。
提案提出了建立生態文明評估指標體係的基本要求和研究重點。一是突出人與自然和諧;二是考慮實際可操作性;三是明確考核標準,借鑒諸如“國家環境保護模範城市”、“全國文明城市測評標準”在內的一係列相似評價指標體係的成功經驗;四是重視應用比較研究方法;五是研究成果要貼近時代、貼近群眾、貼近生活;六是可考慮形成學術研究、應用推廣兩個版本的指標體係。
提案還提出了生態文明評估指標體係設計的指導思想:確定以人與自然和諧發展為核心,以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兩大主線為支撐的生態文明評估指標體係,即以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為基礎條件和著眼點;堅持以人為本,充分發揮人在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中的主觀能動作用;既強調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可持續發展的重要性,也注重提高生態承載力,確保生態安全;通過提高全社會的文明程度和文明水平來保障人與自然和諧發展。
提案指出,生態文明評估指標體係設計的理論基礎應包括可持續發展理論、生態資源價值理論、生態承載力理論、生態經濟學理論和統一科學理論等,設計原則為係統性與區域性、綜合性與代表性、科學性與實用性、針對性與特色性、導向性與創造性相結合,框架應由資源節約、環境友好、生態安全和社會保障等部分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