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賈治邦:林業改革取得重大進展 林業發展活力進一步激發
本網訊 國家林業局賈治邦局長在2008年全國林業廳局長會議的講話中指出:2007年,各地各部門認真落實胡錦濤總書記、溫家寶總理、回良玉副總理的重要指示和全國集體林權製度改革現場會議精神,國家林業局先後召開了東北、華北、西北、南方片集體林權製度改革座談會,深入總結推廣經驗,財政部向14個省區撥付林改工作經費15.78億元,各有關部門大力支持,專家學者建言獻策,新聞媒體進行了集中報道,改革步伐明顯加快。有27個省區市成立了集體林權製度改革領導和工作機構,有16個省區市製定了政策性文件。福建、江西、遼寧等省基本完成主體改革任務,正在推進配套改革;雲南、安徽、河北、湖北4省主體改革全麵推開;湖南、河南、貴州、海南等8省市正在總結試點經驗,今年將全麵推開;其他省區也在積極開展試點、深入調研,進行前期準備。全國承包到戶的林地約6.6億畝,占集體林業用地的27.5%。
改革破解了製約集體林業發展的體製性障礙,林業發展活力明顯增強。一是充分激發了農民造林、育林、護林的積極性,推動了生態建設和保護。造林麵積成倍增加,盜伐亂伐林木案件和森林火災大幅度減少。二是極大地解放和發展了林業生產力,有效發揮了林地資源的潛力,促進了農民增收致富。農民對林業敢於投入,產出效益顯著增加。浙江省安吉縣林業總產值達到105.1億元,農民人均收入9196元,其中6078元來自林業。三是基本理順了山區林區發展的諸多關係,農村社會矛盾明顯減少,促進了農村和諧穩定。已經完成主體改革的省份,山林糾紛調處率達到70%—94%。雲南省普洱市一起長達40多年的林權糾紛,在法院判決仍未得到執行的情況下,通過林改順利解決。四是有效盤活了林區資源,促進了各種生產要素向林業流動。福建省林業全年吸納社會資金80多億元,累計獲得林權抵押貸款42億元;浙江省今後5年可從農發行獲得林業貸款50億元;江西省正在開展森林火災保險試點;遼寧省山地經濟日趨活躍。實踐證明,集體林權製度改革利民利林利國,已經對林業發展和山區農民脫貧致富產生了重大而深遠的影響。
同時,國有林場改革在7個省開展了試點,湖南、江西兩省安排數千萬元財政資金,用於解決林場職工社會保障等問題。國有林區森工企業政企分開、森林資源管理體製改革試點順利推進,伊春市國有林權製度改革試點也取得了階段性成效。(國家林業局政府網 張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