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現在的位置:首頁>林業信息>詳細內容

林業信息

回良玉在雲南考察時強調 積極穩妥推進集體林權製度改革 促進林業發展林地增效林農增收

來源:中國綠色時報2007年5月18日 作者:佚名 發布時間:2007年05月22日 閱讀: 字體:【】 【
    5月13日至1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國務院副總理回良玉在雲南農村考察,實地了解中央各項強農惠農政策落實情況,就集體林權製度改革進行深入調研。他強調,集體林權製度改革是農村改革和新農村建設的一件大事,務必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試點先行、完善政策,依法辦事、分類指導,充分尊重農民意願,充分發揮林地效益,積極穩妥地予以推進,確保生態受保護、農民得實惠,促進林業又好又快發展。
    雲南是我國重點林區和林業用地最多的省份之一,從去年開始開展了集體林權製度改革試點。回良玉進村入戶,深入了解改革進展情況,並與村鎮幹部群眾座談,聽取基層幹部群眾對集體林權製度改革和農業農村工作的意見和建議。他對村民群眾說,中央強農惠農的政策不僅不會變,而且還要鞏固、完善和強化。他要求當地幹部要認真貫徹中央一號文件精神,結合自身實際,切實把好的政策落實到位。回良玉還來到基層林業站,看望慰問一線林業職工,他指出,現在正值森林火災高發季節,要始終保持高度警惕和戒備,加強預警監測,嚴格火源管理,完善各項應急措施,保護森林資源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他十分關心民族地區產業發展情況,強調要緊緊圍繞共同團結奮鬥、共同繁榮發展的主題,進一步加快少數民族群眾脫貧致富步伐。
    回良玉對雲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集體林權製度改革,采取先行試點、逐步推開的做法予以充分肯定。他指出,集體林權製度改革是農村又一次大的生產關係變革,適應經濟發展規律、順應群眾意願、合乎農村實際,在試點地區受到了廣大農民的熱烈歡迎和社會各界的普遍讚譽。要堅持在林地集體所有權不變的前提下,通過集體林權製度改革,把林地的使用權交給農民,讓農民依法享有林木的所有權、處置權、收益權,做到“山有其主,主有其權,權有其責,責有其利”,實現“山定權、樹定根、人定心”。集體林權製度改革涉及多種利益主體和各方麵的利益,政策性很強,操作難度較大,務必要準確把握,正確引導,統籌安排,精心組織。要堅持以興林富民為宗旨,妥善處理好集體與農民、管理與放活的關係,在充分調查研究的基礎上,科學設計方案,合理確定林權,創新林業管理機製。要堅持依法辦事,充分尊重農民意願,注重試點示範,不斷探索路子、積累經驗、規範操作,做到公平、公正、公開。要認真研究改革的配套政策,妥善處理改革中出現的矛盾和問題,確保改革健康順利進行。(轉自國家林業局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