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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夏森林防火經費首次納入政府財政預算

來源:本站原創 作者:佚名 發布時間:2007年04月24日 閱讀: 字體:【】 【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04]33號)和《關於切實加強當前森林防火工作緊急通知》(國辦發明電[2006]11號),自2006年起,自治區財政按照每畝林地0.1元的標準,將森林火災的預防和撲救經費納入財政預算,確保及時足額劃撥到位,加快自治區森林防火基礎設施建設。
    近年來,隨著天然林保護、退耕還林、禁牧封育等林業及生態建設工程的實施,自治區森林植被迅速恢複。由於自治區地處西部地區,幹旱、大風、高溫等氣候災害多,致使火險等級持續居高不下,且由於自治區森林防火基礎設施和裝備落後,林區內人員活動頻繁,野外火源管理難度大,發生重、特大森林火災的潛在危險較多,森林防火形勢非常嚴峻。因此,自治區人民政府要求全區各市、縣(區)也要積極建立穩定的森林防火投入機製,將森林防火基礎設施建設納入當地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將森林防火經費作為公共財政支出納入同級財政預算,支持對重點火險區進行綜合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