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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將2007年定為林木種苗執法年

來源:本站原創 作者:佚名 發布時間:2007年03月07日 閱讀: 字體:【】 【
隨著種苗市場化的不斷深入,種苗不再隻是營造林材料,現已形成涵蓋造林綠化、美化環境、涵養水源、淨化空氣、改善生態鏈,提升生活質量等方麵的大產業。據統計,江西省年產各類林木種子11.74萬公斤,育苗麵積23.39萬畝,可供造林苗7.49億株。其中具有許可證的種苗生產經營戶1137戶,種苗經濟飛速發展。由於經濟利益的驅動,無證生產經營、製售偽劣種苗,使用關係苗、人情苗和不合格苗造林等違法違規行為尚較猖獗。嚴重危害著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影響造林綠化質量。
    為全麵貫徹落實《種子法》,規範種苗市場,維護種苗生產經營者的合法權益,保障種苗產業的健康發展,確保造林綠化質量。江西省林業廳劉禮祖廳長在江西省林木種苗和國有林場工作總站2006年度工作總結表彰會上作出指示:要把2007年定為林木種苗執法年,加大執法力度。嚴厲打擊違法種苗行為,要以省級為主,聯合設區市組建執法隊伍,依照《種子法》采取各項有效措施,堅決維護老百姓的利益,為林業發展保駕護航。
    在2007林木種苗執法年內,重點組織開展以下工作:
    1、分省、市兩級成立林木種苗執法領導小組。由江西省、市種苗站、森林公安、檢查站、森防站等相關部門分別組建省、市兩級執法隊伍。
    2、充分利用各種媒體廣泛宣傳學習《種子法》、《江西省林木種子管理條例》、國家和省《林木種苗生產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國家林業局出台的《造林質量管理暫行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文件。
    3、在全省範圍內開展林木種苗質量抽查。重點檢查主要林木品種審(認)定情況;“兩證一簽”執行情況;種苗生產經營以及種子來源、產地和質量等。嚴格按照《林木種子檢驗規程》(GB2772-1999)、《主要造林樹種苗木質量分級》(GB6000-1999)、《林木種子質量分級》(GB7908-1999)的規定,對種子淨度、發芽率(生活力)、含水量;苗木的地徑、苗高、根係等質量指標進行檢測。並形成抽查結果報告通報全省,同時上報國家林業局。
    4、全麵核查清理林木種苗生產經營許可證(以下簡稱“兩證”)和林木種苗檢驗員證。對已過有效期、不具備發證條件、不規範發證及有違法行為的“兩證”和檢驗員證予以清理注銷。
    5、聯合森林公安、木監局、森防站等有關執法部門組織林木種苗執法大檢查,重點對“兩證”的核發與管理,種苗購銷“五證一簽”的執行情況,受理和查處違法種苗案件。
    6、舉辦3—5期林木種苗檢驗員培訓班,以滿足種苗管理部門和生產經營戶配備種子檢驗員的需要。
    7、總結表彰一批“兩證”核發管理先進單位、種苗執法先進單位和先進工作者、優秀種苗信息員、守法生產經營種苗先進個體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