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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中國林業的改革年

來源:本站原創 作者:佚名 發布時間:2007年01月08日 閱讀: 字體:【】 【
編者按:
    2006年是實施林業“十一五”規劃的開局之年,也是推進林業步入又好又快發展新階段的關鍵一年。回顧開局之年的林業工作,我們欣喜地看到:一年來,我國林業在林業改革、新農村建設、科技興林等方麵取得重大突破,森林資源保護、造林綠化和重點工程穩步推進,林業產業取得長足進展,整個林業建設保持了強勁的發展勢頭,呈現出全麵協調健康發展的喜人局麵,為實現“十一五”林業又好又快發展奠定了堅實基礎,為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作出了積極貢獻。
    在告別2006年之際,本報從今天起推出《林業“十一五”開局話亮點》專欄,盤點要事,回顧風雲,期望我國林業以更昂揚的姿態再戰新一年。
    剛剛過去的2006年,被人們稱為中國林業的改革年。
    這是一個毫不誇張的評價。
    從年初到歲尾,林業改革大事、要事不斷,相關報道不斷見諸媒體,“改革”成為林業新聞中的高頻詞。
    2006年中央1號文件、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一五”規劃綱要都明確提出了加快集體林權製度改革的總體要求,並將其列為深化農村改革的重要內容和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重要措施。
    胡錦濤總書記、溫家寶總理、回良玉副總理都對集體林權製度改革作出了重要指示。回良玉副總理繼2006年8月出席在江西召開的全國集體林權製度改革現場經驗交流會,2006年11月又專程到閩北農村進行林權製度改革調研。
    國有林區、國有林場的改革也同樣牽動國家領導同誌的心。2006年1月4日,溫家寶總理主持國務院常務會議,研究並作出了在黑龍江省伊春市開展國有林區林權製度改革試點的重大決策。2006年春節前夕,回良玉副總理到吉林森工林區走訪慰問基層幹部職工,強調要加快林業改革,創新林業機製體製。2006年4月29日,溫家寶總理對加快林業改革和發展作出重要指示,指出“國有林區、國有林場與其他行業比起來還是最困難的”,“要堅定不移地深化林業改革”。
    林業改革為什麼如此受到黨中央、國務院的關注?
    在我國,林業用地是耕地的2.4倍,在耕地資源有限的情況下,經濟和社會發展必須著眼於整個國土資源。而且,嚴重的生態問題已經成為製約經濟社會發展的瓶頸。
    與農業相比,我國耕地畝均產出水平(增加值)約為686元,而林地的畝均產出隻有22元。
    與世界林業相比,德國、法國等林業發達國家森林蓄積量每公頃高達200立方米~300立方米,世界平均水平也超過100立方米,而我國森林蓄積量每公頃平均隻有85立方米,其中占六成的農村集體林業用地每公頃森林平均蓄積量隻有50多立方米。
    這樣的林業,生態功能弱,不能滿足維護國土生態安全的需求。
    這樣的林業,木材等林產品供給能力弱,難以滿足經濟社會快速發展的需求。
    “我國18億畝耕地解決了13億人的吃糧問題,為什麼43億畝林地卻沒有解決好13億人的用材問題,更沒有解決中國人民對生態的需求問題?”國家林業局局長賈治邦指出,“林業不改革就沒有出路。要堅持不懈地深化改革,通過改革構建現代林業體製機製,從根本上解決我們的生態需求和木材需求問題。”
    我國的林業改革,最早可以追溯到新中國成立後土地改革時期的分林到戶。但是,半個多世紀過去了,曆次林業改革由於種種原因,沒有改出人們所期盼的結果,林業生產力沒有得到充分的發展,林業改革整體上滯後於農村改革,43億畝林地蘊含的巨大潛力遠沒有發揮出來。
    自2003年中央林業決定頒發後,福建、江西、遼寧、浙江等省在過去曆次改革的基礎上,借鑒農村家庭聯產承包經營責任製的做法,對深化林權製度改革進行了積極探索,取得了顯著成效,受到了林區群眾的歡迎。
    2006年2月,在全國林業廳局長會議上,國家林業局明確提出,要堅持把林業改革作為“十一五”時期林業工作的重點任務之一,作為加快林業發展、推進新農村和新林區建設的突破口來抓,全麵推進各項林業改革。
    2006年3月~4月,國家林業局會同有關部門,對17個省(區)的集體林權製度改革進行了深入調研。通過調研,增強了全麵推進集體林權製度改革的決心和信心。
    2006年5月,國家林業局聯合中央黨校、中國人民大學、福建省政府在福建舉辦了全國集體林權製度改革高峰論壇。這次論壇,深化了人們對林改的認識,明確了方向,堅定了信心。代表們說:“加快集體林權製度改革,抓住了林業發展的牛鼻子,抓住了深化農村改革的重點,抓住了新農村建設的關鍵。”
    2006年8月,國家林業局在江西召開了全國集體林權製度改革現場經驗交流會。會議認真總結了福建、江西等省林權製度改革的成效和經驗,明確了集體林權製度改革的目標任務和基本原則,提出了穩步推進集體林權製度改革的具體措施,將改革推向更大範圍和更深層次。
    此後,全國各地紛紛成立組織機構,加強宣傳發動,製定工作方案,抓好改革試點,把改革不斷引向深入。福建、江西、遼寧、浙江等集體林權改革先行地區深入推進配套改革,安徽、雲南、貴州、河北、內蒙古等十幾個省(區、市)按照“試點先行、逐步推開、先易後難、循序漸進”的要求積極進行試點,其他許多省(區、市)也在認真研究改革措施。
    東北、內蒙古重點國有林區和森工企業改革也邁出了堅定步伐。
    2006年6月,經國務院批準,國家林業局批複伊春林權製度改革試點實施方案,國有林區林權製度改革試點工作在伊春林區正式啟動。僅僅半年時間,改革有似春潮湧起。
    2006年11月,中國吉林森林工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在長春揭牌成立,標誌著吉林森工集團體製機製改革取得階段性成果,我國第一家國有控股大型森工企業正式誕生。這一改革改變了“政企合一、企資不分”的傳統經營機製,為國有林區發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臨近2006年年底,從黑龍江清河林業局、內蒙古森工集團等地不斷傳來捷報,改革促進了森林資源和職工收入的增長,新林區建設方興未艾。
    分類經營改革和國有林場改革也得到積極推進。國家重點生態公益林認定基本完成,中央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基金由20億元增加到30億元,補償麵積由4億畝增加到6億畝。經過精心準備,4666個國有林場將在今年實行分類改革。
    改革,是林業發展繞不過去的一道坎。開局之年,我國林業改革已然破冰,在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取得突破。跨過改革這道坎,必然是林業生產力的極大釋放,是山綠、民富、人歡。讓我們期待中國林業在改革中的嬗變,期待中國林業在改革後的新容顏。(中國綠色時報2007-0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