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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業動態

中國財政部稱四項舉措保障中國“失地”農民利益

來源:不詳 作者:佚名 發布時間:2006年12月29日 閱讀: 字體:【】 【

 

    2006年7月24日,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有關負責人預測,“十一五”期間,預計每年新增被征地農民300萬。這位負責人還透露說,近10年,由於中國城鎮化速度加快,被征地農民達到4000多萬。 中新社發 井韋 攝



 

    3月29日,河南省社旗縣唐莊鄉一位失地農民在組織部“雙強培訓基地”接受計算機免費培訓。為提高失地農民的就業能力,該縣以“陽光工程”為載體,實行“免費培訓、優先推薦”的辦法促進其上崗就業。今年以來,該縣已有400餘名失地農民懷揣技術找到了合適的工作崗位。 中新社發 宋同傑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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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社北京十二月二十八日電(記者 趙建華)中國財政部有關負責人今天在此間表示,中國將從四個方麵切實保障被征地農民的利益。即,依法提高征地補償標準、增強補償費用發放透明度、改革征地補償費發放方式、建立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製度。

  他表示,有條件的地方,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等費用,應當支付給被征地農民的部分,可以根據征地補償方案,直接發放給被征地農民,減少中間環節,防止被截留、擠占和挪用。

  該負責人指出,過去,一些地方在征地過程中,沒有注意保障被征地農民利益,引發了不必要的矛盾。有的地方壓低征地補償標準,被征地農民失地後的生活水平出現大幅下降;有的地方征地補償費用沒有完全落實,出現拖欠、擠占被征地農民補償費等情況,被征地農民群體上訪事件頻發。

  長期以來,中國土地出讓收入主要用於城市建設和土地開發,農村基礎設施建設欠賬過多。這位負責人強調,今年,中國逐步提高這部分收入用於農業土地開發和農村基礎設施建設的比重,土地出讓收入重點向新農村建設傾斜。以此,改善農民的生產、生活條件和居住環境,提高農民的生活質量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