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業信息
國家發改委等部門到福建省調研集體林權製度改革工作
10月25日至28日,由國家發改委綜合改革司、國家林業局政法司和國家檔案局經科司農林處組成的聯合調研組一行七人到福建省進行集體林權製度改革調研。調研組在福州聽取了省林改情況彙報後,到三明、南平、永安、尤溪、武夷山等地開展調研。調研組深入鄉村、山場與市縣鄉領導、有關部門和林農進行座談和交流,了解福建開展集體林權製度改革的背景、做法和成效,認真聽取幹部群眾對深化改革的建議和要求,並查看了林權檔案管理情況。國家發改委綜合改革司孔涇源司長說,把產權包括林地使用權明晰到林農,林農的積極性才能真正調動起來。福建集體林權製度改革對全國的林改工作具有非常重要的借鑒意義,意義重大,為全國改革,如國企改革、公共服務改革提供了經驗。
國家發改委綜合改革司王強副司長指出,集體林權製度改革是農村土地聯產承包責任製的延伸,福建的改革探索很有意義,而且確實在很多方麵都有所突破。通過改革,農民得利,積極性大大提高。在尊重群眾意願的基礎上,引導林農適當交納林地使用費,妥善處理集體與個人的利益關係。
國家林業局政法司江機生副司長對福建集體林權製度改革所取得的成績和經驗予以了充分肯定,認為福建率先開展集體林權製度改革,是全國林改第一省,對推動全國林業產權製度改革具有重大意義。沒有福建的改革,就沒有今天全國林權改革的局麵。
國家檔案局的肖雲處長說,集體林權製度改革是一項重大的社會變革,產生了很多具有重要價值的檔案資料。國家檔案局領導對此高度重視,指示我們要主動介入,配合國家林業局共同做好林權檔案管理工作。
國家發改委綜合改革司王強副司長指出,集體林權製度改革是農村土地聯產承包責任製的延伸,福建的改革探索很有意義,而且確實在很多方麵都有所突破。通過改革,農民得利,積極性大大提高。在尊重群眾意願的基礎上,引導林農適當交納林地使用費,妥善處理集體與個人的利益關係。
國家林業局政法司江機生副司長對福建集體林權製度改革所取得的成績和經驗予以了充分肯定,認為福建率先開展集體林權製度改革,是全國林改第一省,對推動全國林業產權製度改革具有重大意義。沒有福建的改革,就沒有今天全國林權改革的局麵。
國家檔案局的肖雲處長說,集體林權製度改革是一項重大的社會變革,產生了很多具有重要價值的檔案資料。國家檔案局領導對此高度重視,指示我們要主動介入,配合國家林業局共同做好林權檔案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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