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現在的位置:首頁>林業信息>詳細內容

林業信息

吉林: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傷人政府賠償

來源:本站原創 作者:佚名 發布時間:2006年11月14日 閱讀: 字體:【】 【
吉林省政府日前出台《吉林省重點保護陸生野生動物造成人身財產損害補償辦法》,明確重點保護野生動物造成的人身財產損害由政府依法賠償,繼續實施禁獵工作,在保護野生動物的同時維護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
    《辦法》規定,在吉林省行政區域內,國家和省重點保護野生動物造成人畜傷害或財產損失,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受害人有取得政府補償的權利:從事正常生產和生活的公民造成傷害或者死亡的;在依法劃定的生產經營範圍內種植的農作物造成較大損毀的;在依法劃定的可以放牧或圈養區域內放牧或圈養的牲畜造成傷害或者死亡的;依法認定造成人身、財產損害的其他情形。
    吉林省全麵實施禁獵工作10年來,野生動物種群數量明顯增加,野生動物造成居民人身財產損害事件也不斷增多,老百姓要求賠償的案件也不斷增多。由於賠償工作規定不具體,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群眾保護野生動物的積極性。
    《辦法》主要內容包括補償條件、補償核準認定、補償申請、補償受理程序、補償費標準等。(中國綠色時報2006-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