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現在的位置:首頁>林業信息>詳細內容

林業信息

新一輪集體林業綜合改革試驗工作啟動

來源:中國綠色時報 作者: 發布時間:2018年04月23日 閱讀: 字體:【】 【

新一輪集體林業綜合改革試驗工作啟動

力爭用3年左右時間完成十大任務

  中國綠色時報4月23日報道(記者 王勝男 通訊員 郭宏偉)  國家林業和草原局決定啟動新一輪集體林業綜合改革試驗工作,針對集體林業發展中的重點難點問題,確定了十大改革試驗任務,力爭用3年左右的時間,在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開展探索試驗和製度創新,形成一批可複製、可推廣的經驗做法。
  這十大改革試驗任務是:
  ——建立集體林地“三權分置”運行機製。探索農民集體和承包農戶在承包林地上、承包農戶和經營主體在林地流轉中的權利邊界及相互權利關係等問題。在依法保護集體林地所有權和農戶承包權前提下,平等保護林地經營權,建立林地經營權依法向金融機構融資擔保、入股從事林業產業化經營相關製度。
  ——完善林權流轉管理製度。加強林地經營權流轉交易市場規範建設,完善林權流轉管理服務,健全對工商資本流轉林權的監管製度,加強事中事後監管。探索建立獎懲機製,保證流轉林地用於林業生產經營,推進林權流轉市場信用體係建設,保障林權權利人權益,促進林業適度規模經營。
  ——創新林權抵質押貸款及林權收儲擔保融資方式。建立林權抵質押貸款製度,推廣“林權抵押+林權收儲+森林保險”貸款模式,開展林業經營權收益權和公益林補償收益權市場化質押擔保貸款,創新林權收儲擔保融資模式,完善森林保險製度,降低林業經營風險。
  ——完善集體林權保護製度。完善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基金製度,建立市場化森林生態補償機製,破解生態保護與開發利用的矛盾,保障森林生態安全和林農切身利益。建立林權管理服務與林權類不動產登記相銜接機製,引導適度規模經營。
  ——培育新型林業經營主體。製定推進新型林業經營主體發展政策措施,加大財政金融扶持力度,建立健全林業補貼政策,培育發展家庭林場、專業合作社、股份合作林場等。創新培訓機製,培養新型職業林農、職業經理人等,提高林農職業化程度。
  ——完善林業社會化服務體係。加快基層林業主管部門職能轉變,強化公共服務,探索政府購買服務方式,支持社會化服務組織開展生產性服務。建立集體林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處機製和激勵辦法,保障林農權益。
  ——創新森林經營管理製度。探索森林經營精準化管理,製定相應的保護、利用和管理措施,明確禁止和限製性行為,並落實到山頭地塊。充分利用造林綠化、低產低效林改造、森林撫育等,優化林分結構,提高森林質量。探索在現有製度下依據森林經營方案落實集體林審批林木采伐製度,創新公益林經營管理機製,合理調整公益林和完善補償機製,推動集體公益林資產化經營。
  ——創新小農戶和現代林業發展有機銜接機製。建立健全支持小農戶和現代林業發展有機銜接、達到規模經營生產效益的保障措施,完善產業鏈帶農惠農機製,引導龍頭企業與合作社、小農戶建立利益聯結關係,通過保底分紅、股份合作、就業創業等方式,把小農生產引入現代林業發展軌道。
  ——深化集體林權股權化、社會資本投入林業模式改革。推動資源變資產、資金變股金、農民變股東,探索農村集體經濟新的實現形式和運行機製,壯大集體經濟,實現農民增收致富。拓展集體林經營權權能,吸引社會資本參與林業建設。
  ——推動一二三產業融合,創新集體林業發展模式。創新集體林區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機製,鼓勵支持各類市場主體創新發展基於互聯網的新型林業產業模式。大力發展森林旅遊休閑康養等綠色新興產業,助推林業鄉村振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