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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竹藤中心優秀畢業生評選辦法

來源:研究生部 作者:張紀元 發布時間:2019年11月18日 閱讀: 字體:【】 【

為激勵國際竹藤中心(以下簡稱“中心”)研究生努力學習,刻苦鑽研,有所創新,樹立正確的就業觀和成才觀。根據《中國林科院優秀畢業生評選實施辦法》,結合中心實際,製定本中心優秀畢業生評選辦法。

一、評選對象

中心全日製應屆畢業研究生。

二、評選條件

(一)基本條件

1.熱愛祖國、熱愛人民,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積極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有較高政治思想覺悟。

2.學習努力,鑽研刻苦,成績優秀(加權成績80分以上)和突出科研能力。

3.遵紀守法、誠實守信,恪守學術道德,品德優良。

4.德智體美勞全麵發展,積極參加社會實踐和誌願服務等集體活動,團結同學,關心集體。

5.樹立正確的就業觀,在就業過程中無違約行為。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參加國際竹藤中心優秀畢業生的評選

1.在讀期間有一門以上(含)考試不及格者。

2.受到中心或中國林科院的紀律處分者。

3.畢業離校前有違法違紀行為或學術不端者。

4.畢業論文不合格、不能按時畢業或不能獲得學位者。

三、評選辦法

(一)評選過程在中心主管領導的領導下進行,由研究生部負責執行。研究生部根據畢業生在中心就讀期間整體表現情況,擬定初評推薦名單,並經中心研究生獎勵評審小組評選後,上報中心領導審定。整體表現包括:思想政治、課程成績、發表期刊論文、中心外獲獎、榮譽等。

(二)評選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接受廣大師生的監督,評選結

果公示。

(三)優秀畢業生的評選時間為每年的6月份進行。

四、比例與獎勵

(一)優秀畢業生人數原則上控製在畢業生總人數的40%以內。

(二)中心在當年畢業典禮上為獲獎者頒發“優秀畢業生”榮譽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