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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林業科學研究院關於開展2018年度專業技術資格評定工作的通知
各所、中心,院各部門,興林公司:
根據工作安排,經院長辦公會議研究,決定開展我院2018年專業技術資格評定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時間安排
- 個人申報和各單位評審推薦階段。從即日起至6月10日,為個人申報和各單位評審推薦階段(含院部),各單位要嚴格按照《中國林科院專業技術資格評定辦法》中有關規定和本通知要求,組織個人申報,提交有關材料,做好科室評議、推薦工作。在此基礎上,各單位需召開評審會,對本單位申報高級資格和未授權的中級資格進行初評和推薦,對有權評審的中級、初級資格進行評定,務必於6月10日前將有關評審材料報送院人教處;
- 院評審、審批階段。初步定於6月底或7月初召開研究係列和工程係列院高級評委會,評定已授權的各係列各級專業技術資格,並初評推薦未授權的各係列專業技術資格人選,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二、優秀人才綠色通道製度
為加快培育青年科技人才成長環境,鼓勵優秀青年人才脫穎而出,更好發揮國家人才計劃和我院人才計劃的導向引領作用,特對優秀人才綠色通道製度進行以下改進:
(一)直聘正高
國家優秀青年科學基金獲得者、“萬人計劃”青年拔尖人才入選者、“青年千人計劃”獲得者,經個人申報,提交《中國林業科學研究院專業技術資格評定申報表》和獲選證明,經審查無誤,可不占全院評審限額,不必參加述職答辯,院高級評委會確認正高資格,經院發文後由所在單位履行聘任程序。
(二)直評副高
院傑青獲得者、院優秀青年人才培育計劃入選者,經個人申報,可不占本單位限額推薦,在院高級評委會評審。
(三)不占本單位限額推薦正高
對滿足下列條件之一者,可不占本單位推薦限額,占全院正高限額,在院高級評委會進行評審:
1.百千萬人才工程省部級人選、院傑出青年獲得者;
2.排名前3獲國家自然科學獎、國家技術發明獎或國家科技進步獎二等獎及以上,或作為第一完成人獲省部級科學技術獎或院科技獎二等獎以上;
3.通過成果轉化或技術性轉讓、經營科技產業取得經濟效益,近5年作為第一負責人率領團隊累計向所在單位上交純利潤500萬元以上;
4.作為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發表影響因子6.0以上SCI論文一篇。
三、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一)個人申報需要提交的材料
1.《中國林業科學研究院專業技術資格評定申報表》(附件2)一式3份、均為原件,雙麵打印;
2.業務技術自傳或工作總結1份,3000字左右;
3.《中國林科院專業技術資格申報簡表》(附件3)32份,其中原件2份;
4.附件證明材料包括學曆學位證書、現職稱證書、獲獎或榮譽稱號證書、海外交流和學術任職證明材料、主持(參加)課題和成果轉移轉化等課題項目任務書或合同、任現職以來已發表的論文清單和有代表性的論文、著作、專利、標準、良種等成果材料(代表性成果材料須與申報簡表中所填項完全一致;論文須提供期刊封麵、目錄和正文全文),並加蓋單位公章;
5.正高級職稱申報人須提供由原國家科委認定的國家一級科技查新谘詢機構(如中國科技信息研究所、中國林業科技信息研究所,詳見附件8)出具的論文收錄引證檢索報告,報告中應包涵SCI/SSCI/EI/ISTP/CSCD/視同SCI/視同CSCD,SCI分區(中科院分區),他引次數,IF(5年平均),IF(發表年)等相關信息;
6.破格申報人員,須報送破格理由書麵說明材料1份;
7.轉係列申報者須填報《中國林科院專業技術職務轉係列評審表》(附件7),一式32份,其中原件2份;本人要寫出工作總結,並由工作單位出具經崗位考核能履行相應崗位職責的證明材料;
8.以上個人申報材料除附件外均須提交打包好的電子版。
(二)單位需要提交的材料
1.關於2018年度專業技術資格評定情況的報告,應包括申報情況、形式審查情況、公示情況、投票程序、評議情況等,其中投票表決結果應包括所有申報人(含中、初級)每一輪的得票情況;
2.中(初)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定委員會成員名單;
3.《專業技術資格評審材料情況彙總表》(附件5)1份;
4.《申報專業技術資格人員情況一覽表》(附件6)1份,表中需包括各係列、各級別(包括中級)人員情況;
5.單位財務提供的評審費轉賬證明;
6.以上材料均需同時報送電子版。
(三)其他要求
1.評審材料要求按填表規範認真填寫,要求表述清楚、準確,內容完整、真實;
2.推薦單位負責材料的審查核實,嚴格把關,不符合申報條件的不予推薦。要求貼相片的須按規定粘貼相片,需蓋章的欄目必須加蓋印章;
3.評審材料必須按照規定的規格和份數上報,不得更改申報材料的格式。《中國林科院專業技術資格申報簡表》須用A3紙雙麵打印,其他表格及打印、複印材料均用A4紙印製。相關材料式樣可從院網站下載;
4.評審材料要根據“評審材料目錄”的順序整理、裝袋,袋外粘貼“評審材料目錄”,申報人員每人材料一袋;
5.中、初級評定結果須在正式發文後報院人教處備案。
四、關於限額推薦問題
根據實行總量控製和限額推薦雙重控製的原則,按照國家林業局批複我院崗位設置指標情況,結合我院長遠發展的需要,綜合考慮現有人員結構情況和往年各單位推薦情況,下達正、副高專業技術資格限額推薦指標,詳見附件1。副高級職稱申報人經所在單位中(初)級評委會評定並推薦上報後,在院高級評委會進行不限額評定。
五、對學術不端零容忍
為加強職稱申報材料的形式審查工作,建立完善的學術管理製度,進一步規範專業技術人才的職業操守和從業行為,倡導科學精神,完善誠信承諾和失信懲戒機製,在《中共中國林科院分黨組紀檢組關於嚴肅專業技術資格評定工作紀律的通知》(科紀發〔2013〕3號)的基礎上,強調以下幾點:
1.對不遵守職稱申報材料填寫規範、未提供有效證據對申報材料進行完整有效證明的,在形式審查中實行“一票否決製”,申報人當年不予參評;
2.對走“擦邊球”的行為,如刻意混淆子課題和主課題承擔人信息,刻意偽造論文影響因子、論文分區、論文他引頻次等信息,刻意誇大科研成果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等情況,予以通告批評,違規個人5年內不得申報職稱;
3.對論文署名存在多個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的情況,在院職稱評審中隻承認發表在英國“自然指數”(nature index)期刊(詳見附件9)上的所有共同第一作者和所有共同通訊作者,發表在其它學術期刊的,申報人須提交論文全部共同第一作者或共同通訊作者署名確認的權屬情況說明,該論文僅作為唯一權屬人的成果在院職稱評審中使用;
4.對學術造假進行嚴格審查,對通過弄虛作假、暗箱操作等違紀違規行為取得的職稱,一律予以撤銷;
5.對違反《發表學術論文“五不準”》(科協發組字〔2015〕98號)的行為,視情節作出嚴肅處理。
六、關於外語成績
根據國家對職稱外語新的導向及國家林業局相關規定,對職稱外語考試不作統一要求。
七、關於委托評審問題
按照我院專業技術資格評定辦法規定,我院沒有評審權的各專業技術資格可委托國家林業局或地方評審機構代為評審。申報人員必須經過所在單位中(初)級、院高級評委會評審通過後,方可最終推薦至其他評審機構代為評審。委托評審的高級專業技術資格除高級會計師外均占推薦限額。
八、關於博士後資格評定
根據有關規定,在站博士後可參加我院在其出站前最近一次的資格評定,申報程序與正式職工相同,不占推薦限額指標。
九、申報正高資格人員實行答辯製度
根據規定,凡推薦到院評審正高資格人選,必須在院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定委員會上作述職報告(多媒體形式),並就評委提出的問題進行答辯。
十、關於中級資格評審工作
各中級評委會具有授權係列中級資格評審權,院對中級資格未下達指標,各單位要根據人才梯隊建設需要和崗位設置工作要求,對中級資格要按照條件嚴格把關。中級資格起算時間按院本年度統一規定時間起算。
十一、聘用問題
結合我院崗位設置工作,在評定專業技術資格後由各單位進行聘用,並兌現相應工資待遇。
十二、評審費用
參照國家林業局規定,評審收費標準為:正高級每人700元,副高級每人600元,中級每人500元,初級每人400元。
評審費用可直接彙款至我院賬戶,並注明“職稱評審費用”,賬戶信息如下:
戶名:中國林業科學研究院
賬號:11050101040034592
開戶行:農行北京市海澱支行
專業技術資格評定工作政策性強、涉及麵廣,關係到廣大專業技術人員的切身利益,各單位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周密安排,慎重行事,確保此項工作順利進行。
特此通知。
聯 係 人:丁中原 劉璿
電 話:010-62889026
中國林業科學研究院
2018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