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通知
會議定點場所管理信息係統
根據財政部辦公廳《關於黨政機關會議定點場所管理信息係統投入使用的通知》(財辦行[2017]72號),黨政機關會議召開場所實行政府采購定點管理,各地區確定的會議定點場所在全國範圍內實行資源共享,各級黨政機關舉辦會議共同使用,執行統一的會議定點場所目錄和相同的協議價格。
為做好黨政機關會議定點管理工作,方便會議定點場所信息注冊、查詢,財政部開發建設了“黨政機關會議定點場所管理信息係統”(http://meeting.mof.gov.cn,以下簡稱信息係統),現投入使用,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會議應當到會議定點場所召開。未納入定點範圍,價格低於會議綜合定額標準的單位內部會議室、禮堂、賓館、招待所、培訓中心,可優先作為本單位或本係統會議場所。
二、根據會議情況和會議預算安排,按照有關規定,在信息係統中查詢會議定點場所信息,選擇符合條件的會議定點場所,通過電話等方式預訂。
三、按照協議價格結算費用。可以通過信息係統查詢協議價格,也可要求會議定點場所出示協議價格相關文件。
四、憑會議發票及會議定點場所出具的結算單等相關票據報銷費用。若會議召開地無定點場所的,報銷時需附信息係統查詢結果截圖。
國際竹藤中心計財處
2017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