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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處室

國際合作與交流處

來源:本站原創 作者:admin 發布時間:2019年10月23日 閱讀: 字體:【】 【

主要職責

1.負責聯絡協調國際竹藤組織(INBAR)、國際標準化組織竹藤技術委員會(ISO/TC 296),承擔ISO/TC 296 秘書處工作;

2.負責外事工作年度計劃、出訪計劃、出國經費審核、外事工作培訓及其監督管理;

3.負責中心國際合作項目的申報、管理和實施;

4.負責中心國際會議的組織與協調;

5.負責與有關國際組織、國外科教單位、政府機構和民間團體等開展科研合作、學術交流、智力引進和人才培養,以及與外方簽署雙邊或多邊合作協議的落實等工作;

6.負責聯係對港澳台的有關交流工作;

7.負責中心領導出訪安排、重要外賓接待以及中心公務出國人員和外賓來華訪問的報批工作;

8.協助綜合辦做好中心英文網站的維護和管理;

9. 完成中心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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