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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處室

人事處

來源:本站原創 作者:admin 發布時間:2019年10月28日 閱讀: 字體:【】 【

主要職責

1.貫徹落實中央和上級部門關於人事人才政策措施和改革精神,落實推進中心幹部人事製度改革工作;掌握國內外人才資源動態,結合中心發展,擬訂幹部人事人才發展規劃和建議,為中心領導決策提供信息和依據;

2.負責中心機構、編製與崗位設置統籌管理工作;

3.負責中心及三亞研究基地幹部隊伍建設和中心本級幹部監督管理工作;

4.負責中心人才梯隊建設,做好各類人才引進、選拔、培養及高級專家管理工作和博士後有關管理工作;

5.負責組織製定中心人員招聘計劃,做好人員招錄、畢業生接收、人員調配和聘用管理工作。

6.負責中心專業技術資格組織申報、崗位聘任及聘後管理工作;

7.負責中心勞動工資、養老保險、職業年金、社會保險等計劃管理工作,負責薪酬分配製度改革工作,承擔中心本級職工工資統發和保險征繳工作,落實職工生育等福利政策;

8.負責中心處級及以下幹部因私出國(境)證照保管及因私出國(境)審批程序辦理;

9.負責中心幹部職工教育培訓發展規劃和組織實施工作,承擔職業教育相關綜合協調和宏觀管理工作;

10.負責中心幹部職工退休手續的報批與辦理,退休職工和老幹部離退休費等待遇核算與日常服務工作;

11.負責中心幹部職工的鑒定、考核與獎懲工作;

12.負責中心各類人事人才信息統計和人事檔案管理工作。

13.完成中心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國際竹藤中心關於進一步規範幹部因私出國(境)管理工作的通知